大學運動員獲贊助法律實施效果觀察

加州2021年通過立法,允許大

學運動員獲得品牌贊助,讓他們利

用名字、形象和肖像(name, image

and likeness,簡稱NIL)賺取最高可

達數百萬元,成為全國首項同類法

律,觸發其他州份做出相關改變。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向全

州擁有國家大學體育協會(NCAA)

第一級別(Division I)運動隊的公私

立大學了解運動員在新法後獲得贊

助的情況,是首次進行相關研究。

CalMatters舉出多個例子,例如

柏克萊加大前籃球後衛泰森(Jaylon

Tyson)獲一群私人捐款人捐出39萬

元、洛杉磯加大奧運體操金牌選手

智利斯(Jordan Chiles)獲AI寫作公

司Grammarly贊助3,000元和長灘州

大(Cal State Long Beach)短跑運動

員梅斯(Mekhi Mays)獲得地方一家

燒烤店390元贊助金,請這些運動員

利用他們的名字、形象和肖像,在

社交媒體上為贊助商寫業配文。

公校私校數據要求不一

CalMatters聯繫州內每所擁有

NCAA第一級別運動隊的公私立大

學,因為這個等級的運動隊帶來的

盈利是最高的,並要求校方提供從

2021年以來每位學生運動員所賺取

的款項。根據州法,所有學生運動

員必須向校方申報任何利用其名

字、形象和肖像所獲取的報酬,而

公立大學需依要求披露相關資料。

史丹福大學和南加州大學(USC)等

私校則不必披露這些資料。

透過多所大學提交的資料,運

動員賺取的收入主要取決於他們的

運動受歡迎程度、性別和知名度以

及運動員所讀大學的支持者多寡。

例如洛杉磯加大體操選手過去三年

賺取超過200萬元;同校的女子水球

隊同時期僅賺到152元,儘管她們去

年獲得全國錦標賽冠軍。

對於公司品牌來說,這些名

字、形象和肖像交易與付錢邀請其

他名人或專業運動員代言產品差不

多。大學校友和運動支持者無法直

接向學生運動員給錢,但他們可以

做出名字、形象和肖像相關交易。

不少大學有私人捐款群組,即所謂

集體組織或後援會,透過這些團體

提供運動員資金,有時單筆交易可

達40萬元以上,換取與運動員拍照

或安排他們出席慈善活動等。事實

上這些交易只是幌子,旨在向頂尖

運動員提供資金,阻止他們尋求其

他大學提供更優厚條件。

學生不申報不受處分

由於學生未申報這類交易不會

遭受處分,所以公立大學提供的數

據未必完整,從中可發現若干趨勢。

數據顯示,州立大學的學生運

動員從集體組織或後援會獲得數百

萬元資金。以四所加大為例,約

70%這類資金來自集體企業,稍為

低於全國水平。

整體來說,洛杉磯和柏克萊兩

所加大的運動員賺取的收入是其他

加大和加州州立大學(CSU)運動

員的兩倍多。一些支持沙加緬度州

大和聖他克拉加大等捐款人迅速募

資比賽,但其他學校的體育部主任

說,他們從來無法保證得到這類高

金額的捐款。

私立大學不必披露學生運動員

的收入,來自專注大學體育的媒

體及科技公司On3的市場估計,收

入最高的史丹福大學籃球員雷諾

(Maxime Raynaud)未來12個月收入

可達150萬元。

大學運動員很快可以賺更多。

一項高度矚目的集體訴訟可讓學校

直接付錢給運動員,但同時將他們

歸類為學生,而非雇員。如果擬議

和解協議生效,這些學生運動員最

快今秋就會收到這些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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