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洪郁欣三藩市報道
三藩市縣警局長宮本保羅(Paul Miyamoto)周一(28日)宣布,縣警局在法庭勝訴後,將恢復審前電子監控計劃(PTEM)。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支持PTEM計劃的合法性,撤銷了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泰加(Jon S. Tigar)早前頒布的初步禁令。
去年9月,法官泰加裁定禁止縣警局擴大PTEM計劃的覆蓋人數,認為其GPS追蹤與無令搜查條件侵犯了被告的隱私和自由。此舉引起司法部門擔憂,認為將加劇監獄人口壓力,影響公共安全。
宮本保羅表示,最新裁決為保障公共安全樹立了重要先例。「該計劃讓縣警局履行保護公眾、受害人和警員安全的承諾,同時提供重要的非監禁替代方案。」他強調,PTEM計劃讓被告能在刑事案件審理期間留在社區,為高等法院法官在釋放決策上提供了關鍵工具。
宮本保羅感謝市府律師辦公室為維護計劃合法性所作的努力。他表示,縣警局目前正處於恢復原有做法的初期階段,將與高等法院進一步協商後再推進。
市府律師邱信福(David Chiu)指出:「為保障公共安全,縣警局必須能自行設定並管理該計劃的規則,尤其是針對常面臨暴力重罪指控的被告。」他感謝第九巡迴法院理解縣警局在執行上的實際需要,並裁定允許計劃恢復接收新案。
根據縣警局說明,PTEM是一項針對刑事被告的加強監督計劃,適用於那些原本不會獲准無羈押釋放的個案。由三藩市高等法院法官決定哪些被告可參加PTEM,作為釋放條件之一,目前僅佔釋放案件的一小部分。
宮本保羅強調,縣警局投入了大量時間與資源來營運PTEM,而且對參與者免費。「若無PTEM作為釋放選項,許多被告將繼續羈押。」他說,「我們希望在維護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讓被告能在社區接受服務,增加等待案件解決期間成功生活的機會。」
除了PTEM之外,三藩市法官仍可視情況對被告施加其他釋放條件,例如強化個案管理、宵禁、禁止接觸命令、毒品或酒精檢測、入住戒治機構或武器禁令;若無任何可接受的條件,法官仍可拒絕被告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