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自由工作者都遇過薪金問題,其中一個常見情況就是遲遲收不到報酬,甚至根本沒有報酬。作為從事音樂行業多年的我,這種情況並不少見,特別是在我剛入行的時候。不過,由於我喜歡清晰的溝通,並且不怕開口詢問,因此在這方面我相對較有保障。
我還記得剛入行時的幾份工作,有的甚至要等上三年才收到報酬。雖然那時年輕,但為了生活,我不得不硬著頭皮去追討薪金。後來我明白,僱主不一定是沒有錢,而是覺得我還年輕,可能不會優先處理我的薪金問題。明白這一點後,我在追數時不再感到不好意思。當然,我也聽說過一些判頭已經收到了薪金,但可能用於周轉或投資,卻不會及時支付受僱的音樂人。
另外一個常見情況是,有很多人找音樂人工作時,不提及薪金的具體數額,甚至根本沒有酬勞。最終只告訴你這是慈善音樂會或籌款活動,因此沒有預算支付演出者。
其實這些情況非常普遍。並不是每個人都認為追討薪金是正常的,甚至有些人覺得很難啟齒,這導致了一種現象:越不敢追數的人,越難收回報酬。另外,音樂人並不是每份工作都會簽約,很多時候都是通過人際關係或朋友介紹來合作,因此在沒有簽約的情況下,保障比較低。
至於找人工作卻不提薪金,僱員確實有責任詢問清楚,但這也是僱主的責任。他們如果連薪金都不提,如何能吸引人來工作?有些工作可能根本沒有酬金,這必須提前說清楚。有時候我們也理解某些音樂會或活動是慈善性質,但如果能提前說明是義務性質的,音樂人也會考慮其意義。因此,務必要清楚表達,以免引起誤會和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