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公交僱員罷工開始不足24小時,聖他克拉谷交通局(VTA)即向聯合交通工會265地方分會(Amalgamated Transit Union Local 265)提起訴訟,指控工會在爭取更高薪資及其他福利的過程中,違反了雙方勞資協議中的「禁止罷工」條款。
據《聖荷西信使報》報道,VTA周一晚 11時前入稟聖他克拉縣高等法院,旨在迅速結束罷工。
VTA總經理兼行政總裁戈諾特(Carolyn Gonot)表示,罷工對社區造成巨大影響,VTA正全力支持乘客出行通勤。VTA表示每日服務約100,000名乘客。
工會代表約1,500名VTA員工,包括巴士及輕軌司機、維修人員、調度員、票務檢查員及客服代表等。工會方面尚未對訴訟發表評論。
VTA員工周一發起罷工。此前雙方談判七個月,最終陷入僵局。工會要求提高薪資,以應對生活成本上升與高通漲帶來的壓力。工會目前要求未來三年每年加薪 6%,並希望在合約中新增一項保障仲裁權的條款。而VTA則主張三年間提供總計9%的加薪。
法院尚未安排本案聆訊。法院方面預計需數日才能確定聆訊日期。
根據法院文件,VTA援引了工會先前勞資協議中的「禁止罷工」條款。該合同於3月3日到期,其中規定:「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工會不得呼籲、批准、協助或參與任何罷工、怠工或停工,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協助或參與對VTA工作、營運或服務的限制或干預。」
訴狀稱,工會發起罷工的決定是對勞資協議的「明確且無可爭議的違約行為」。原告認為,罷工違反「禁止罷工」條款,因為合同有規定,協議條款在合同到期後將「每年自動續約」。此外,VTA指出,合同還明確規定,在談判期間,合同應「保持完全有效」,這意味著「禁止罷工」條款依然適用。
VTA引述合同條款提到,如果任一方希望終止或修改協議,須在「2025年3月3日或任何後續的3月3日前9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