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ERROR成員吳保錡在社交平台上載一張與陳百祥的合照,自稱「ViuTV叻仔」,結果不止掀起「脫粉潮」,更拖累隊友。
起初佢唔知點解會咁,於是用輕佻搞笑態度回應,這 更大大鑊。相信幕後不少關心佢的「智者」,立即出口點醒,故才急急發文正式公開道歉。
但Damage is done,有排補鑊,正懵仔!
小弟當年負責管理香港電台第二台,年輕人電台,旗下「老虎仔」DJ眾多,個個叻仔叻女口碼玲瓏活力無限反應奇快,兼且不少有明星魅力,故好快上位,粉絲萬千計。
處身這種狀態,難免有點飄飄然。加上入世未深,分析能力較薄弱,經常「想做就去做」,結果頻頻做出與自己及電台形象不符的蠢事(無謂舉例了)。
通常我要召出事者入房,在不損對方自尊心情況下,解釋錯 邊。對,做的並非犯法,只是絕不配合公眾期望及形象,故嚴肅忠告不要再做。
年輕人反叛,正常,多數人即時反應有二:一、為乜佢講得做得,我唔得(通常為其他電台);二、點解我冇自由做自己喜歡的事呢?
呢類疑問,好易令對方明白,只要舉例:「特首或大法官都是正常成年人,若你見到佢 著住睡褲拖鞋,咬口煙 在投注站外面度馬經的話,有乜感覺呢?點解一般街坊阿伯個個有自由做而佢 冇?你唔使而家解釋,以你的聰明及智慧,一定明我講乜的,返屋企慢慢諗啦。」十次有十次用呢個例子,個個立即明白,絕少會再做出與自己及香港電台形象有衝突的行為。
吳保錡完全有自由與任何人影相及認叻,不過既已是成年人,總應該知會帶來甚麼效果的(自己及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