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果自負

嚴勵行

  大埔宏福苑一場五級大火,烈燄染紅天際,也灼燒著整座城市的神經。災後景象滿目瘡痍,正式的調查結論與司法追責尚在進行,問責的利劍懸於半空。那些曾經因人為錯誤而釀成的慘劇,最終是如何讓責任者「後果自負」的?

  2017年英國倫敦格倫費爾塔大火,奪走72條生命,震驚世界。事後調查發現,災難源於易燃的外牆包層、失效的消防建議與漏洞百出的監管。其追責之路漫長而徹底,不僅涉事的建築公司、材料供應商面臨巨額賠償與刑事調查,地方議會的監管失職亦被赤裸揭露,最終推動了全國建築安全法規的根本性改革。這場問責的核心在於:現代災難是系統性失效,每個環節的妥協與疏忽,都需為最終的崩塌負責。

  2022年韓國利川物流倉庫大火,因違規焊接引發,卻因安全門被鎖而釀成慘重傷亡。事後,從現場作業員、安全管理負責人到公司法人代表,均以過失致死罪被迅速逮捕起訴,國務總理公開道歉,消防廳廳長引咎辭職。這展現了一種從執行者到管理者,直至監管高層的「連坐式」問責體系,強調任何環節的失守都不可原諒。

  2011年吉林通化酒店大火,不僅違規點火的員工被判刑,酒店負責人,乃至當地消防部門的多名領導幹部,也因「玩忽職守罪」而鋃鐺入獄。這傳遞出一個強烈信號:權力即是責任,監管者的瀆職,與直接肇事同罪。

  回望宏福苑的煙塵,歷史的案例勾勒出可能的問責圖景:從採購劣質棚網的決定,到現場施工的默許,再到巡查監管的形式主義,每一個環節的決策者與執行者,都可能面臨從民事賠償、行政問責到刑事檢控的全面審視。這場大火燒出的,不僅是建築的殘骸,更是對整個社會責任鏈條的終極考驗。我們等待的,不僅是一個結論,更是一個時代對責任深度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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