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送員涉與智障女非法性交及企圖肛交案 專家稱事主智力與10歲兒童相若

已婚運送員涉與37歲智障女網友「開房」,兩度性交兼企圖肛交,涉案男子否認相關控罪今於區域法院續審。負責拘捕的警員作供稱,被告在警誡下指女事主的「智商差咁啲」。臨床心理學家供稱,即使女事主曾任職短期工及誕下一女,並不影響其智力與10歲兒童相若的診斷。案件明續。

被告曾提及X「智商差咁啲」

負責拘捕的警員在盤問下稱,2023年2月3日於被告的黃大仙住所,以「強姦罪」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指「我係搞過條女」。辯方質疑警員是否在拘捕行動進行前,已得知事主是弱智人士,警員回應曾接收指示提及女事主X有智力障礙,因此調查方向包含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及肛交。警員在覆問下表示,被告曾提及X「智商差咁啲」。

X智商得分58明顯低於平均

臨床心理學家鍾慧明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表示曾在案發後與X進行精神評估測試,判斷其智商得分為58,智力明顯低於平均,等同約10歲的兒童。而X的獨立行為評估得分為43分,表示其適應能力有明顯缺損,X在生活上須要支援及幫助。鍾另供稱,X提及在屯門技能學校畢業後,曾在大家樂及KFC等飲食業任職短期工,亦從社工方面得知X與前夫誕下一女,惟這些因素皆不會影響X的精神評估判斷。

被指與智障人士非法性交及企圖肛交

案發時34歲被告方金明,為醫院運送員,被控兩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及一項企圖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作出肛交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月30日,在新蒲崗衍慶街衍慶大廈高雅賓館某室,兩度跟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女子X非法性交,以及企圖跟X肛交。

案件編號:DCCC1296/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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