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2條》蠢蠢欲動

(黃秉華)

  今天上一課作文題︰「假如特朗普第三次任美國總統」,大家自由發揮。我第一個直覺反應是預視到美國將變出兩個美國或更多個。

  看看美國國憲法的《第22條》,此修正案訂明︰「無論何人,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何人,在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超過兩年,不得當選擔任總統職務超過一次。」何解?簡單的說,咁咪民主\u5572囉。請問,經過二百三十多年,點解無人探討另一個比《22條》更民主的美國總統制?不對,其實美國總統可以有好多種玩法。

  特朗普不嫌第二個任期結束時已經八十二歲,當被問及會否迎難而上,再擔任一屆「全世界難度最高職位」時,他回答說:「我喜歡工作。」顯然,特朗普對於這個問題,充滿不確定性和想像力。是以,各界對於「第三任」的虛實,完全捉摸唔到,不知這是假新聞,還是笑新聞,不過,要打通《22條》不是沒有辦法。

  專家指出,《22條》係死\u5605,特朗普係生\u5605,因為憲法沒有禁止任何總統當滿兩屆之後,未來再擔任副總統。憲法也規定,當總統任內辭職或無法履職,即由副總統接任,如是者,假設下一屆2028年是由特朗普的死黨如萬斯、魯比奧競選總統,如果成功當選的話,找個藉口辭職,例如話畀大家知「我老人癡呆」,馬上由其副手特朗普接任,事情合法合情合理,是不是?到時民主黨頂佢唔順,實行兩個美國,那又如何?如是者,當今正是「百年未有大變局」,大家要日日睇實最新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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