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加州駕駛小編相信好多人都曾被警察截查,多數人即使心中不滿,也會配合執法。今日要講的,是一宗交通稽查事件引起的風波,同樣司機指警員使用過度武力,警員指司機不合作,最終就變成武力執法、送院、還要上身官司的經典美式現代羅生門。
加州斯坦尼斯勞斯縣(Stanislaus County)警長辦公室近日公布一段隨身攝錄機片段,呈現今年四月在帕特森鎮(Patterson)一宗交通截查事件中,警員與司機之間發生肢體衝突的經過。
據警方說法,當日一名帕特森警務人員(隸屬縣警長辦公室)指控司機羅德斯(Joshua Rhodes)在 Sperry Avenue 駕車闖紅燈,隨即亮起警燈及鳴笛示意停車。然而羅德斯未有立即靠邊,而是先掉頭,再於 C 街停下。隨身攝錄影像顯示,警員其後走近車輛要求羅德斯出示駕駛執照、登記證及保險證明。另一方面,坐羅德斯身旁副驚座的女友亦拿出手機,拍下整個截查過程。事後相關片段亦與上周網上瘋傳。
錄影片段中,警員發問問題,羅德斯以好像嘴裏含着粒欖核,說話含糊不清的聲音回答。警員多次表示聽不清楚羅德斯說話,羅德斯則回應:「我就住喺附近,你可以上你部電腦查我啲資料。」警員接著詢問其登記地址是否仍然有效。事後羅德斯向當地媒體表示,他自感與警員溝通不順,加上只希望盡快完成截查程序返回家中,因此情緒開始不穩。他又稱,曾有意要求另一名人員到場,以防萬一情況升級。
其後,羅德斯因感到不安而打911報警求助。警員要求他下車時,他未有依從。錄影顯示,警員遂嘗試打開車門,並一度伸手進入車窗,試圖將羅德斯拖出車外。雙方肢體接觸持續升級,最終警員施以電擊槍將其制服,羅德斯其後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警方在聲明中表示,事件已進入全面調查程序,正審視多段隨身攝錄機畫面。當局呼籲公眾耐心等待調查結果,強調將確保所有當事人之權利獲得保障。聲明並指出,羅德斯及其女友(亦為當時乘客)已被正式起訴,涉及妨礙及抗拒執法等罪名。
莫多克縣(Modoc County)副警長兼執法政策顧問 Ed Obayashi 看過雙方片段並評估表示,根據影片內容,涉事警員行動並無違法,並指出羅德斯表現抗拒、不合作,在法律上已構成違規。他補充道,美國最高法院早於多年前已裁定,若執法人員明確指示駕駛者離開車輛,當事人不得拒絕,警員毋須提供理由,相關命令具絕對法律效力。
另據公開之醫院錄影片段所示,羅德斯於治療後被警方拘捕,期間曾對警員挑釁,提出進行「公平打鬥」。他事後解釋稱:「我反正都要入獄,嗰一刻只係想抒發一下情緒,講兩句自己想講嘅說話。」
目前,羅德斯被控以暴力抗拒逮捕、延誤及妨礙執法人員,以及襲擊警員等罪名;其女友則被控阻撓執法。帕特森警方表示,事件仍在內部調查中,將視調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理。
小編則認為,在法律上,當執法人員要求你下車,而你仍然留在車內,那的確是違法的。不過,就我而言,羅德斯態度雖然強硬,但未至於要動用電擊槍將他拉出車外。從整段影片來看,羅德斯除了不合作,並無對警員構成任何生命或安全威脅。警方作為手握權力的一方,是不是應該就此動用呢?
-曾維燊
封面圖片:Patterson Police Service 發報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