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維燊 西沙加緬度市議會於4月17日以全票通過一項新法例,承認建於拖架之上的小型居所可作長期居住用途。這類住宅與一般房屋最大分別,是底部裝有車輪,形態近似露營車,但內部結構更接近一般房間,有廚房、床位、浴室,以及完整的生活機能。法案經過兩讀,於6月28日正式生效。上週末,市府與社區團體合辦公開活動,慶祝新規落實,傳媒亦順勢報道,讓這個議題重新浮上水面。 這類屋的出現,並非新近之事,早於疫情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