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人士提供便利計劃」下月起優化 合資格者可以訪客身份來港參與仲裁

【律政司/仲裁/擴大合資格人】政府將於3月1日起恆常推行並優化「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便利先導計劃」,合資格人士毋須再申請工作簽證,以訪客身份便能來港參與仲裁程序,政府同時擴大合資格人士至5個類別,新增人士包括與仲裁直接有關或參與仲裁的其他人士,例如仲裁庭秘書、仲裁庭指定專家,以及涵蓋所有在香港實體舉行的仲裁,包括選擇以香港法律或其他地方法律為仲裁程序法均適用。

准以訪客身份來港參與仲裁程序  毋須取得工作簽證

在計劃下,短期來港參與仲裁程序,並持有由指定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或場地提供者發出的「證明書」的合資格人士,可以訪客身分來港參與仲裁程序,毋須取得工作簽證。計劃隨後會改名為「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入境便利計劃」,成為常設的入境便利措施。

准以訪客身份來港參與仲裁程序,毋須取得工作簽證。資料圖片
准以訪客身份來港參與仲裁程序,毋須取得工作簽證。資料圖片

 

合資格人士准以訪客身份來港參與仲裁程序  毋須取得工作簽證。林定國fb
合資格人士准以訪客身份來港參與仲裁程序  毋須取得工作簽證。林定國fb

 

計劃擴大合資格人士至5個類別,新增人士例如仲裁庭秘書、仲裁庭指定專家。林定國fb
計劃擴大合資格人士至5個類別,新增人士例如仲裁庭秘書、仲裁庭指定專家。林定國fb

 

恆常推行及優化計劃為仲裁當事人和法律執業者提供極大便利,可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仲裁地或仲裁目的地的吸引力。林定國fb
恆常推行及優化計劃為仲裁當事人和法律執業者提供極大便利,可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仲裁地或仲裁目的地的吸引力。林定國fb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恆常推行及優化計劃為仲裁當事人和法律執業者提供極大便利。資料圖片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恆常推行及優化計劃為仲裁當事人和法律執業者提供極大便利。資料圖片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恆常推行及優化計劃為仲裁當事人和法律執業者提供極大便利,以及更多國際和本地法律專家及相關專業人士的選擇,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仲裁地或仲裁目的地的吸引力。

律政司發言人: 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仲裁地吸引力

為免生疑問,日後使用者仍須申請所需旅遊簽證或進入許可才可來港(如適用),參與仲裁的合資格人士在港逗留的期限與訪客身份相同。合資格人士須在接受入境事務處或有關當局檢查時出示「證明書」,律政司將向上述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發出計劃指引說明。

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近年更名列全球首選仲裁地之一。許多國家的國民毋須取得旅遊簽證或進入許可便可來港,而香港位於亞洲中心地帶,乃國際航空樞紐,往來不同地區十分便利。香港匯聚頂尖專業服務人才,對於仲裁員人選並沒有任何法律限制,仲裁當事人可不受國籍和專業資格的限制聘請律師或顧問。

香港是內地以外首個亦是唯一一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在作為仲裁地時,由指定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當事人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措施。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普遍獲本地法院承認,亦可在超過170個《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締約國強制執行,而裁決債權人可同時向內地和香港法院申請執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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