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枉費一手好字

很高興看到,本版同文「鋼琴王子」的《鬼畫符》(3月20日)。

  他說起「一手書法實在太差」,令他尷尬及受窘,行文幽默風趣,坦白得可愛。

  讀後感「高興」,並非幸災樂禍,而是內心感觸:筆者的情況剛相反,自幼學寫得一手好字,卻只恨無用筆之地。

  寫稿幾十年,一向以「字靚」自豪。可惜自2016年起,報館取消打字組,作者要自行電腦打稿,一律電郵傳送。為勢所逼,竟然在短期內,改變多年的書寫習慣,成功打字交稿,卻從此沒機會寫字,浪費以往的書法根基。

  偶然露一手,像手寫賀帖,或前往婚宴入場時,大筆簽名等,接待員總會驚歎:「你手字好靚!」得一秒鐘的自豪感。

  自幼家教:「寫字等於衣冠。」寫字醜,等於「衣冠不整」,失禮人,同時令父母蒙羞(點解冇教好個仔?)。

  因此小時候,出動表姐執手教寫字,整體尚算工整。後來上中學,承蒙教中文的何添老師(已故),課餘先教《漢曹全碑》,再學王羲之《蘭亭序》,涉獵行/草/隸/篆四體。雖然天資所限,成就不高,但終身受用,一生感激。

  發展到現代,無疑「手寫字」的機會越來越少,但是學習書法,的確有怡情養性、行氣活血之用。況且這一門藝術,全世界只有中國獨有,日本/南韓仍重視,但難望項背。其境界之高、用神之深遠,對個人修養來說,大有裨益,非「高科技」能取代。

  同文「鋼琴王子」還提到一點:他彈得一手好琴,其他人以為他的「手藝」一定高超,卻不擅長寫字,或使用筷子。

  剛巧筆者的十四歲小朋友,也有同樣問題。其實事在人為,手勢的運用,習慣而已。要彈琴到「王子」的地步,殊不容易,但是寫手好字/筷子夾小籠包等,應可勤練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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