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等候期(上)

筆試成功者,可以獲得一張7號牌(這是加拿大AB省的叫法,其他省份有不同的名稱),7號牌的準司機可以駕駛,但不能單獨駕駛,司機位旁邊必須坐著一個有四年駕駛經驗的持加拿大合法車牌的司機。筆試合格滿一年後,7號牌準司機才有資格參加路試。

  準司機就是利用這一年的等候期來累積路面經驗的。基本上,加拿大家家戶戶都有車有司機,孩子可以在家人監督下熟習駕駛。一年後到他們參加路試時,早已成竹在胸。

  如果從未擁有車牌的新手,考完筆試,毋須等候期就直接參加路試,那麼這些人是完全沒有路面經驗的。

  我不清楚這些人為甚麼可以獲豁免等候期。有網友給我看了運輸署的一段新指引,「the registry agent will check to see if you(指7號牌持有人)can apply for the GDL Exemption Program and will give you an application to complete.」也就是說由收費的代理去審核7號牌持有人,有沒有資格可以申請豁免等候期。這一點其實滿奇怪的,明明原本有好好的等候期制度,現在為甚麼要讓某一批人獲得豁免,而且由代理去決定甚麼人有豁免資格呢?如此看來,兩個從未持有車牌的新人在筆試後直接參加路試,很大可能是通過代理獲得了豁免權。

  零經驗的駕駛者跟師傅學車,純粹為了考牌,那十幾個小時的練車路段就是固定的考試路段,師傅甚至會在每一個路口告訴考生,考官會發出甚麼指示,考生應該如何對應。只要熟記師傅教導,在這段固定路線上不犯錯,要通過路試並不難。但是,考生其實並不是真的掌握了駕駛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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