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危害學生 校區告上法庭

就像在他們之前的煙草、石油、槍支、鴉片類藥物和電子煙行業一樣,美國大型社交媒體公司現在正面臨公眾的訴訟,這些公共團體試圖要求社媒對這些巨大的社會問題負責,指控社交媒體危害青年心理健康。最新的一宗訴訟由西雅圖公立校區提出,以及緊接其後的郊近校區提起的第二起訴訟,而且幾乎肯定還會有更多,但這些案件的訴訟前景則不甚明朗。

美國最高法院定於下個月聽取雙方辯論,聚焦於社交媒體的內容推送是否含有潛在有害內容時,聯邦法律給予保護科技行業的免責程度到底有多少。

即使高等法院為像西雅圖校區這類的訴訟掃清道路,該校區在證明社媒行業的責任方面也面臨著艱鉅的挑戰。

科技行業堅持認為,社交媒體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響有很多方面,完全不同於大型製藥公司在推動鴉片類藥物成癮方面的作用。

科技行業貿易協會NetChoice 的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薩博(Carl Szabo)說:「其潛台詞是:科技行業應該為青少年的情緒狀態負責,因為他們推送出對青少年情感容易造成傷害的內容。如果因為一名書店員工推薦了一本造成情感傷害,或讓青少年感覺不好的書而被起訴,這不是荒謬嗎。」

西雅圖公立校區日前起訴了 TikTok、Instagram、Facebook、YouTube 和 Snapchat 等流行社媒程式背後的科技巨頭,指控他們將產品對象定位為兒童,造成了公害。西雅圖南部的肯特校區(Kent School District)之後也效仿提出同類訴訟。

這些校區指責社媒導致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行為障礙問題惡化,包括焦慮、抑鬱、飲食失調和網絡欺凌;使教育學生變得更加困難;並迫使學校採取措施,例如僱用更多的心理健康專業人員,制定有關社交媒體影響的課程計劃,以及為教師提供更多培訓。

西雅圖校區總學監瓊斯(Brent Jones)就訴訟發出聲明說:「我們的學生以及世界各地的年輕人,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學習和生活困難,這些困難因看電子屏幕時間增加、未經過濾的內容以及社交媒體可能令人上癮的特性的負面影響而加劇。我們有信心並希望這起訴訟是為我們的學生扭轉這一趨勢邁出的重要一步。」

1996年聯邦通信規範法的第230條,有助於保護在線公司免於因第三方用戶在其平台上發布的內容而承擔責任。但原告辯稱,這項早於所有社交媒體平台的條款。並不能保護科技巨頭在這種情況下的行為,因為他們宣傳有害內容。

這也是Gonzalez v. Google一案的中心內容,該案定於 2 月 21 日在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在該案中,一名美國婦女的家人在 2015 年巴黎的伊斯蘭國恐襲中喪生,她指控谷歌旗下的視頻串流平台YouTube協助恐怖組織的招募工作。

如果高等法院的裁決明確表明科技公司應在此類案件中承擔責任,校區仍將不得不證明社交媒體確實是罪魁禍首。西雅圖校區的訴訟稱,從2009 年到 2019 年,報告「連續兩周或更長時間幾乎每天都感到悲傷或絕望的學生人數平均增加了 30%」,以致於他們停止正常的活動。

但薩博指出,西雅圖校區的畢業率自 2019 年以來一直在上升,當時許多孩子在整個疫情期間依靠社交媒體與朋友保持聯繫。他認為,如果社交媒體真的對該校區的教育工作造成如此大的危害,那麼畢業率就不會上升。

矽谷私立大學聖他克拉大學(Santa Clara University)法學院教授戈德曼(Eric Goldman)說:「原告只關注社交媒體如何傷害孩子,而且可能有證據證明這一點。但也有很多證據表明社交媒體對青少年和其他孩子有益。我們不知道的是如果沒有社交媒體,痛苦程度會是什麼樣子,可能會更高,而不是更低。」

這些社交媒體公司堅稱一直認真對待用戶的安全,尤其是孩子的安全,並且他們推出了一些工具,讓父母更容易知道他們的孩子在聯繫誰;包括新的 988 危機熱線在內的心理健康資源;並改進了年齡驗證和屏幕時間限制等。

美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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