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抄?還是二創?

(Isaac & Nelson)

  在10月,著名的香港YouTube頻道試當真推出了《墨魚遊戲》第二輯,成為停運前最引人注目的節目之一!這遊戲節目邀請了一百位來自不同媒體及平台的藝人參與,聲勢浩大。

  遊戲節目參考了Netflix的劇集《魷魚遊戲》,將內容本地化,改成了香港人的兒時遊戲,結果大受歡迎(至截稿時,第二輯的觀看次數已超過530萬)!不過,當節目獲得大量正評,受到廣泛讚賞之後,也出現了反對聲音。有網友認為這節目純粹是抄襲,缺乏新意,根本不值得被「捧上天花板」。

  我們IN.DECIDE認為,創作,特別是商業性或面向大眾的作品,能夠創造出廣為流傳的故事或事件固然出色,但如果能引起大眾共鳴,並傳達出創作者的新信息亦是成功。基於此,我們為其中一位客戶豐澤,將二次創作再進一步,變成三次創作!在Threads上,我們把《墨魚遊戲》的出局便條轉換成優惠便條,吸引了試當真的正面回覆,並收穫了近萬個讚好和超過1.6千次轉發!

  至於抄襲,我們認為如果「創作」內容及其表達,甚至是傳遞的信息幾乎沒有區別,並且不希望受眾聯想到原創內容,便可以算是抄襲。許多短視頻和網劇為了迎合平台算法的「最佳效果」,每天發布一條,甚至多條影片,內容千篇一律。比如,將有關末日冰封的故事,直接改成火災故事,結構和鋪排幾乎一模一樣,最近還出現了風災故事……

   而《墨魚遊戲》模仿《魷魚遊戲》,把生存和驚悚的劇集轉變成滑稽有趣的綜藝遊戲節目,並加入本地化的元素,讓觀眾能夠接收到截然不同的信息。我們認為,這樣的二次創作實屬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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