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10月1日起,加州電動車司機將無法單人使用共乘車道,但兩個月後才正式執法。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加州公路巡警表示,加州車管局(DMV)將提供60天寬限期,讓司機調整他們的習慣。換句話說,所有電動車司機到12月後才需要回到一般車道上,恐加劇全州公路系統的壅塞。
電動車可用共乘車道計劃始於1999年,擁有電動車或氫能車的車主會收到白色貼紙,以便使用共乘車道。
該計劃的目的很簡單,提供共乘車道特權作為獎勵,以吸引更多民眾轉用這些節能車輛。
但計劃開始後五年,時任民主黨州眾議員帕夫利(Fran Pavley)提案,這些貼紙才應用於豐田Prius等混能車款,該計劃才正式實施
在計劃推出20多年後,習慣使用共乘車道和受益於過橋費折扣的電動車車主將面臨一項重大改變。儘管加州官員不斷努力維持共乘車道特權,但在聯邦目前反電動車的政治氛圍下,國會否決法案延長這項特權的法案。
10月1日的改變源於國會通過共和黨總統特朗普提出的《大而美法案》,同時聯邦電動車稅務抵免也被取消。
貼有電動車貼紙的車主下周會否自願回到一般車道有待觀察。但共乘車道違規可被處以最少490元罰金,相信不少人不得不改變個人習慣。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