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囚獲人道假釋將出獄 地檢官警告加州法規偏袒罪犯|細說燊語

文:曾維燊
圖:CDCR

曾因二級謀殺、持械傷人、搶劫等罪入獄,被判監50年的70歲囚犯威爾班克斯(Howard Wilbanks)因患晚期肺癌,被尤洛縣(Yolo County)法院批准依加州「人道假釋法」(Compassionate Release)提前出獄。「人道假釋法」允許重病囚犯在生命末期獲得假釋,但檢察官與受害者家屬認為,現行規定忽略犯罪背景及受害者意見,使司法對受害者權益侵蝕。

尤洛縣地檢官辦公室對此表示擔憂,認為近期法律修改削弱了受害者權益,並指出立法機關在制定相關規範時,忽視了犯罪的嚴重性和受害者的意見。檢察官指出,現行規定讓過多囚犯符合提前出獄條件,削弱判刑的真實性,且法院在審理時僅能依醫療事實裁定,無法考慮囚犯的前科紀錄、在監表現或復原情況。即使受害者堅決反對,法院也不得將此列入決策考量。

案例並非個例。早在今年一月,檢察官亦曾反對對另一名囚犯艾利斯(Kevin Ellis)的人道假釋,該名囚犯因兩次性侵兒童被判超過100年監禁,且醫師估計他生命不到六個月。即使如此,法院仍批准其出獄,至今仍在退伍軍人醫院接受末期照護。艾利斯的兒子曾公開抗議,批評法律對受害者不公平,表示「對狼仁慈,對羊殘酷」,凸顯社會對這類法律的強烈分歧。

尤洛縣地檢官辦公室呼籲立法機關重新審視相關法律,認為應將部分重大罪行或性犯罪列為不可提前出獄的限制條件,以平衡受害者權益與人道考量。檢察官強調,法律應在保護受害者與考量囚犯健康之間取得適當平衡,而現行規定明顯偏向後者,忽略了受害者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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