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弒兄案│長姊憶述死者孝順 重建祖屋照顧母親 被告從不供養母親

大埔下田寮下村弒兄案,六旬退休漢與兄長不時就照顧母親事宜發生爭執,3年前年初六涉嫌在家中以生果刀殺死親兄,死者全身上下驗出7處刺傷和50處割傷,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長姊供稱六姐弟中,只有被告從未供養母親,而死者「好孝順」,退休後回流香港,當母親患上腦退化症後,為還其心願,斥資數十萬協助重建下田寮下村祖屋,一同回遷並照顧母親。

死者孝順 被告無供養母親

被告長姊鍾仕娣交代自己現年75歲,已退休,父母生於1926年,1948年成婚,其後一直居於大埔下田寮下村祖屋,養育自己及5名弟妹,父親1970年早逝,姊弟6人成家立室後陸續遷出祖屋,排行第二的死者鍾仕安年僅22歲便遠赴英倫工作,將收入全數匯到香港養家,婚後移民瑞典,2017年左右退休回流香港。鍾仕娣續指母親後來先後到沙田和觀塘與五弟及四弟同住,多年來除排行第三的被告鍾士康外,五姊弟均有份供養母親。

鍾仕娣提到約10年前母親覆診時意外發現患上腦退化症,五弟為還母親心願,決定重建大埔下田寮下村祖屋,死者則斥資數十萬元購置傢俬,2019年竣工後,死者帶同家傭與母親遷回祖屋居住,由死者照顧母親,「因為佢好孝順」,鍾仕娣認為死者和五弟貢獻家庭良多。家傭周日休假時,鍾仕娣會上門協助照顧母親,而被告雖然同樣居於下田寮下村,但她向來沒有與被告接觸,被告也沒有參與照顧母親,2020年1月31日被告更曾「想攞刀仔拮我,嗰次拮唔到我」。

認與死者較親密否認不喜歡被告

辯方盤問下問及鍾仕娣與被告是否接近20年來不相往來,鍾仕娣回應指出入村莊時曾經碰面,惟從無交談。辯方指小時候鍾仕娣照顧被告時曾在房間內追打被告,鍾仕娣反駁指小時候照顧弟妹時一視同仁,否認與被告頻生爭執。鍾仕娣續指及後自己赴英生活三十餘年,同時死者亦移民瑞典,惟鍾仕娣同意案發前幾年間,因為死者孝順,自己與死者關係較被告密切。鍾仕娣亦否認自己不喜歡被告,提到自己曾透過母親轉交500元,接濟被告。

辯方指被告赴加拿大工作期間,曾邀請母親一併赴加同住,供養母親,鍾仕娣反駁指被告「唔畀機票(錢)」,而且據其所知被告的加拿大居所支出亦由母親及姊弟等人承擔。辯方又指眾人有默契協定周日鍾仕娣訪母時,被告不會同場出現,鍾仕娣否認指沒有協議,只是「驚咗佢」。

辯方指被告曾投訴母親未獲應有照顧

辯方進而指出2020年1月31日,被告不滿母親未得到應有照顧,向鍾仕娣提出,反遭鍾仕娣持掃把追打。鍾仕娣反駁指被告「冇資格咁講,佢從來都唔照顧阿媽」,憶述「阿媽一講起佢就好激氣」。辯方質疑鍾仕娣撒謊,因為不喜歡被告因此供詞不盡不實,鍾仕娣再反駁指「我係佛教徒,我唔會講大話嘅,天知地知」,反指被告去「廚房攞把刀追住我」。辯方建議當時被告只是遙遙揮舞開瓶器,鍾仕娣丈夫早早介入調停,鍾仕娣否認指「根本冇咁嘅事⋯⋯問工人就知」。

現年68歲男被告鍾士康,被控於2022年2月6日在大埔社山路下田寮下村某村屋地下謀殺親兄鍾仕安。控方表示,被告承認自己被激怒至喪失自我控制而誤殺親兄,惟控方不接納並繼續控以謀殺罪。

案件編號:HCCC438/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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