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州眾議員卡拉(Ash Kalra)提出的AB1157法案,24日在州議會住房與社區發展委員會進行聽證審議,以7票對5票通過。該法案主張修改現行《租客保護法》(Tenant Protection Act of 2019),將限制年度租金漲幅,擴大租金管制範圍,並取消現行條例中的日落條款,使部分規定永久生效。
根據法案,AB1157將把年度租金漲幅限制為「2%加上當地生活成本指數」(總額不超過5%),同時取消對獨立屋、共渡公寓(condominiums)及排屋(townhomes)原本享有的租金管制豁免。法案亦要求在無過錯終止租約的情況下,房東需提供租客搬遷補助;若違反規定,房東可面臨民事罰款及最高三倍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支持者認為,法案將有助於穩定租金,保護低收入與中產階級租客的居住權益,減少因房租上漲導致的無家可歸風險。根據加州毗鄰主義者(YIMBY,Yes In My Backyard)等倡議團體的聲明,法案意在「讓住房更公平、可負擔並穩定」,並反映出州政府試圖在住房供應不足與租金壓力問題間尋求平衡。
反對方則指出,該措施可能對小型私人房東造成實質經濟壓力,限制其對物業的日常維護與應對突發開支的能力,長遠而言恐不利於可負擔住房在市場上的持續供應。
部分華人小業主及社區成員亦表達關切,認為在現行租賃市場已受到嚴格規範的背景下,此舉將進一步削弱房東的經營彈性與生存空間。
當天一早召集民眾前往議會抗議的三藩市「住房政策改良會」創會會長招霞表示:「這對於依靠租金收入補貼退休或生活開銷的房東而言,是一項重大衝擊。雖然該法案的通過在預料之中,但我們作為反對方僅以一票之差未能擋下,仍令人感到意外。能有超過180位華人小業主與他們的家人們齊心出動,為保護可負擔的私營房源發聲,是難能可貴的努力。希望大家繼續關注,下一場州參議院的聽證會,我們仍有機會逆轉。」
本報記者蘇婕雅三藩市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