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帶武士刀進入法院被控管武罪 無業男獲撤控

39歲無業男涉嫌於2月4日攜帶2把武士刀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訂上月提堂,惟被告缺席聆訊,裁判官何慧嫻遂發出拘捕令。被告其後去信解釋,控方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撤銷拘捕令及撤銷控罪獲法庭批准。

被告何永堅報稱無業,原被控於2025年2月4日在香港九龍長沙灣通州街501號西九龍裁判法院一樓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把武士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何永堅。何君健攝
被告何永堅。何君健攝

 

案件編號:WKCC473/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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