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社署行政主任涉港鐵灣仔站偷拍裙底 獲准保釋6.19再訊

社會福利署一名行政主任涉嫌於港鐵灣仔站的電梯偷拍裙底,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待辯方與控方商討,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33歲被告方明峰,控罪書上指他是社會福利署二級社會保障行政主任,他被控於2025年2月25日,在灣仔軒尼詩道港鐵灣仔站往A5出口EA1號電梯拍攝X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方明峰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上述的行為是否獲得X的同意。

案件編號:ESCC106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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