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市的戶外用餐季節已經於4月1日正式開始,但目前申請戶外用餐棚並得到批准的餐飲店舖比疫情期間減少了超過一萬多家。在紐約市議會昨(23日)就戶外用餐舉行的公聽會上,商家對市府今年剛剛實施的統一申請、規範戶外用餐棚的政策抱怨連連。市議會也於昨日發布一份報告,解釋新規定的由來,報告稱即使新項目要求徵收戶外用餐申請費,商家的總體花費還是比疫情前少得多。
疫情期間紐約市推出的戶外用餐計劃成為紐約市餐飲業的生命線,最高峰時約有1萬2500家餐館設置了戶外用餐區域。根據市主計長辦公室的分析,戶外用餐計劃曾創造1萬1720個就業機會,帶來總計3.73億美元的年度工資收入,並為市政府帶來960萬美元的年度所得稅收入。
根據今年推出的新管理規定,紐約市的人行道用餐區可全年運營,而馬路上的用餐區則為季節性,運營時間為4月1日至11月29日。用餐棚必須按照市府規定的標準建造,餐館也要支付一定的申請和維護費用。當前申請參與戶外用餐的餐廳僅有3200家,其中獲得正式或條件批准的僅2600家,遠低於疫情高峰期間的參與數量。
在昨日市議會召開的公聽會上,多位市議員與餐廳業者齊聲抨擊新制度實施混亂、程序繁複與用餐棚設計要求過高,導致申請門檻提高,不少餐廳業者因此放棄參與。多位業者抱怨申請流程繁瑣,耗時過久。市交通局方面則表示,現行法規要求每項申請都須經所在地社區委員會與市議員辦公室審查,審查時限長達85天,而實際運作中,還常發生申請文件送錯行政區、資料不全而遭退件等情況。
市議會昨日發出的報告指出,在疫情期間,市府頒布緊急命令,暫停多項地方法規,允許餐廳在不需申請許可與繳納費用的情況下設立戶外用餐區。這項臨時性政策當時被視為餐飲業的「救命稻草」,讓業者能在室內用餐受限的情況下持續營業。不過隨著疫情趨緩,一項於2023年提出的訴訟主張,既然不再處於緊急狀態,則繼續以緊急命令繞過地方法規的作法違反州法。最終,紐約州最高法院裁定,市府無權再以緊急命令繼續實施臨時戶外用餐項目,促使市議會通過《地方法律第121號》,建立了一套合法、永久且受管制的戶外用餐制度。
報告指出,與疫情前僅限曼哈頓部分地區設置人行道咖啡座的政策不同,新法通過改變土地規劃規定,首次讓五區皆可設立人行道與季節性車道(roadway)用餐區。新法下雖需繳交申請費,但整體費用結構更合理,設置戶外用餐德整體成本其實低於疫情前。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業者代表在公聽會上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