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歲建築師涉嫌於前年在開會期間觸摸54歲女秘書的大腿,他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沒有傳召證人,並作結案陳詞。辯方指,控方只依賴女事主的證供,而證供內容難以置信,又質疑事主的口供和庭上供詞有出入。裁判官屈麗雯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作裁決,期間被告續獲保釋。
73歲被告黃景鎏,被控於2023年9月29日,在北角屈臣道海景大廈C座1樓何顯毅建築工程師樓地產發展顧問有限公司內猥褻侵犯女子X。
辯方指X大庭廣眾遭侵犯無呼救不合邏輯
辯方作結案陳詞,指X的證供難以置信,認為事發地點是大庭廣眾的場合,即使被告膽大妄為地作出非禮行為,X也不會不呼救。而X解釋當時正抄錄會議內容,辯方認為不合邏輯。辯方又指,X昨日(23日)於庭上的作供與報案時的口供有出入,口供未有提及觸摸大腿,X解釋當時情緒激動,負責錄口供的警員事後曾更改錯誤之處。
辯方續質疑,X事後曾申請勞工賠償,是有計劃,又指她向同事聲稱,找到一份薪金更高的工作才離職,與X供稱為報案而離職不符。辯方引述X上司的口供,指未見X於會議期間站起,又表示X向上司投訴時,沒有提到遭被告拍打和搓揉大腿,X解釋因「矜持」而沒有提及。
案件編號:ESCC2112/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