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敵法驅逐委國移民 政府須提前21天通知

聯邦法院延長較早前頒布的禁令,繼續阻止特朗普政府以《外國敵人法》驅逐無證移民,又表示當局日後引用這條法律時,必須提前至少21天通知當事人,以便對方有時間申訴。

綜合美聯社、NBC及ABC報道,科羅拉多州聯邦地方法院22日表示,因應最高法院的新決定,會把暫緩驅逐的命令延長至5月6日,然後等待聆訊結果。法官質疑,無證移民並未「入侵」國家,充其量只能將移民湧入的現象定性為「滲透」、「敵對行動」或「非常規戰爭」,而《外國敵人法》只適用於戰爭時期,所以白宮不能以此遞解移民出境。

最高法院早前裁定,行政部門遣返移民前,必須讓對方有機會陳情,但沒有規定具體時間,而在這次科州的案件中,興訟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希望,期限能定在30天,最終法官選擇21天。

總統特朗普從3月開始利用《外國敵人法》,驅逐大批涉嫌參與黑幫活動的移民,首先指責部分委內瑞拉移民是「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成員,近日又指部分薩爾瓦多移民是「MS-13」成員,但有移民及其家屬、律師反駁,當事人背景清白,政府非但辦事倉促,不容他們申辯,通知信函也使用英語,讓西裔移民難以理解。

這次案件有了裁決後,司法部暫未回應,特朗普則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共有數十萬移民等待遣返,難以安排他們全部出庭。

除了科州的案件外,紐約聯邦地方法院也正審理同類官司,法官同樣頒布暫緩令,並指責政府僅憑紋身等表面證據判斷移民身分,程序有欠公正,辦事手法猶如「中世紀的宗教審判」,也不能因為「株連關係而將某人驅逐出境」。

外界相信,遣返行動引發的連串官司還會持續。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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