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燊語|打死親兒可免監可銷案 沙縣警長怒斥精神轉介

沙加緬度縣警長庫柏(Jim Cooper)響起警號,認為罪犯利用法律漏洞令到他們不需被監禁。

庫柏周四召開記者會,嚴厲批評一項於2018年通過的州法律容許部分虐兒疑犯避過牢獄之災,只需完成精神健康治療課程便可銷案。他展示多幅受虐兒童遭殘酷對待的相片,指現行制度形同「嘲弄法律」,呼籲州議會立即修法,堵塞漏洞。

庫柏強調,現時加州精神健康轉介制度容許疑犯只要獲醫生診斷患有某類精神疾病,便可轉往治療法庭,而無須接受刑事審判與監禁。他舉例指出,一名父親將年幼兒子毆打致死,最終卻只被控以虐兒罪,並通過精神健康法庭的轉介計劃,不單成功避監,更在課程結束後獲得現場群眾鼓掌祝賀。他慨歎:「這簡直是對受害者家屬的二次傷害。」

根據該法律,只有謀殺、強姦及兒童性犯罪三項重罪明文列明不得接受精神健康轉介。庫柏質疑,為何包括虐兒、家庭暴力、搶劫甚至企圖謀殺等嚴重罪行均被排除在外。

他指出,這項法律當年是附帶於預算案的附屬法案通過,完全沒有經過委員會審議或公開聽證,是法治的敗筆。

他指出,醫學界目前有多達三百種精神疾病可供診斷,涵蓋範圍廣泛,例如焦慮、專注力失調、飲食障礙、酗酒戒斷症以至賭博及儲物癖等,變相令幾乎任何疑犯都有機會申請轉介。他批評道:「這制度讓人有理由去鑽空子,實在荒謬。」反問道,「只要有這條法律存在,有誰不要使用?」

專責處理虐兒案件的探員艾克瑟森(Ed Axelsen)亦指出,警方往往是唯一為年幼受害者爭取公義的單位。他痛斥:「許多案件的疑犯就是孩子的父母,當轉介法庭審理時,家庭中沒有人為孩子發聲。精神健康轉介在某程度上,就是一巴打在孩子與執法人員臉上。」

由當地民選官員及居民組成的沙加緬度縣精神健康委員會,在網站列明,委員會致力為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區人士爭取權益,但尚未有委員會成員就警長的發言作出正式回應。

-曾維燊

封面圖片:沙加緬度縣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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