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暴動罪成下周三判 辯方求情指 若非本案「相信佢已經去咗泰國緬甸」

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中,多名身穿黑衣人士拆除鐵欄,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等。「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同日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脫,其後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區院暫委法官鍾明新早前裁定陳虹秀暴動罪成,辯方今求情指陳虹秀品格高尚,若非本案今日「相信佢已經去咗泰國緬甸」,惟現時或遭吊銷牌照,面對雙重懲罰,陳虹秀將於下周三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判刑。

求情稱無證據顯示犯案有政治目的

資深大律師潘熙交代陳虹秀父親已故,弟弟移民他國,主要照顧母親,從母親角度而言,陳虹秀一直乖巧,富正義感,為人開朗。潘熙亦指陳虹秀孝順,沒有政治背景,過去奉公守法,大學修畢工程學士後,2003年再取得碩士學位,從此任職社工,到世界各地包括青海、四川、尼泊爾等東南亞地區參與義工服務,協助弱勢社群災後支援。潘熙引述陳虹秀上司、同事及親友等品格證明,指陳虹秀一直品格高尚,熱心助人,若非本案今日「相信佢已經去咗泰國緬甸」。

潘熙指陳虹秀被捕後沒有自暴自棄,一直面對沉重壓力,原審表證不成立後,陳虹秀自由之身惟依然留港,而且身體患病需要服藥控制病情。潘熙求情指案件屢受延誤,陳虹秀2020年9月原審表證不成立,律政司翌月提上訴,直至前年才審理上訴,即使過程中無人犯錯,亦希望法庭酌情減刑。潘熙再指沒有證據顯示陳虹秀犯案有政治目的,身上不帶煽動標語或攻擊性武器,衣着明顯與黑衣人有別,又一直身處人群後,沒有鼓勵或帶領示威者,犯案時間約40分鐘亦較短,沒有證據顯示有任何人命或財物損失。潘熙最後指陳虹秀或遭吊銷牌照,面對雙重懲罰,實為執業以來最困難的一次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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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撰求情信指無想過原審表證不成立

陳虹秀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中透露,2019年因為市民大多未經歷如此動蕩的場面,不少社工遂秉持社工信念原則,到示威現場提供緊急情緒支援,而不少人至今仍有心理創傷。陳虹秀續指自己被捕後令家人擔心,感到萬分抱歉,為免家人繼續擔心,遂不再參與社工總工會。陳虹秀坦言沒有想過原審會表證不成立,即使明知律政司會上訴也沒有想過離開香港,「仍然希望繼續在香港服務有需要人士⋯⋯所以我選擇面對法律的程序」。

疫情間陳虹秀與服務對象一起面對疫情,「我十分珍惜社工這個身份,我很希望做好這個崗位,所以一直工作至還押的前一天⋯⋯看見自己的努力為殘疾人士的臉上帶來自信的光彩,實在是十分欣慰,但隨之也伴隨傷感,因我明白一旦被判罪成,我的社工牌照便會被註銷」。陳虹秀交代自己努力尋求出路,修畢理大應用心理學碩士課程。陳虹秀自言不孝,令年邁母親無法得到適切照顧,盼望法官判刑能讓母女早日團聚。

48歲被告陳虹秀被控1項暴動罪,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2/2020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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