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男見習督察否認非禮女警及襲擊警員受審 女警供稱警署工作期間遭「長官」手背掃臀

38歲時任男見習督察涉於1年間在警察學院內非禮女警,另在元朗警署內非禮及襲擊兩名警員。涉案男子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等3罪受審,女警庭上憶述去年9月在元朗警署執行職務間,遭「長官」用手背掃臀部。因當下事發突然而未能作反應,事後已即時報告上級揭發本案。

X供稱走廊上遭人用手背掃臀部

被告楊孟羲,報稱公務員,被控兩項猥褻侵犯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1月某日,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猥褻侵犯Y;另於2024年9月9日,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B8室外走廊猥褻侵犯X;他另被控於2024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B21室內襲擊Z。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被告在去年9月10日因非禮罪被捕,沒有任何刑事定罪記錄。

女事主X今早於屏風後作供,憶述2011年加入警隊,去年9月9日案發時駐守元朗警署,負責處理文書工作。當天下午4時許,她與男同事前往警署内的支援組辦公室,提取公務手機以處理職務。支援組同事向X交出手機後,X面朝墻壁並背向走廊,站在靠近走廊位置的桌子前檢查手機。X突然感覺有人用手背從右至左水平地掃過其臀部一下,「有一啲力度壓落黎」,因感極度不適,X不禁尖叫「啊」,站在附近的支援組同事及男同事亦聽到。X隨後擰頭向後望,僅發現一名白衣長官、即被告在走廊上經過,惟不認識被告。X遂問支援組同事及男同事「見唔見到?」,惟二人否認目睹有人觸碰其臀部。

X稱首次遇非禮來不及反應

X在盤問下供稱,案發時其上身輕微前傾,檢查在桌子上的手機,惟感覺到有人用手背「速度均匀」掃X的臀部,X稱「時間短,但係感受好大」。辯方大律師質疑X,既然感受甚大,為何沒有立即截停被告詢問。X解釋,事件在工作期間發生,作為女性首次遭他人非禮,當下來不及做任何反應,亦不知道如何處理事件,且當自己大叫後,被告亦沒有回應,並繼續步行離開現場。X續指,自己隨即向同事詢問被告的身份,獲告知被告為巡邏小隊的長官,X離開案發地後已即時向自己上級報告事發經過。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盤問X時,提及案發時被告佩戴警察裝備帶,扣著手套、帽子及胡椒噴霧等裝備,接觸X身體部分的可能是手套等物品,而非手背。X否認其説法,供稱觸碰自己物品是有體溫、壓力及觸碰感,且掛在腰間的裝備有繩索連住,形容為「吊吊揈」,即使意外觸碰,也會是「一下一下」,不會是均速及有連續性。

X的同事、偵緝警員蔡繼正。何家豪攝
X的同事、偵緝警員蔡繼正。何家豪攝

 

X曾用A4紙向男同事示範非禮過程

辯方向X指出,案發時的感覺與實際上有差異,因而會造成錯誤理解,實際上被告並無用手掃X的臀部,X否認。X另稱,當時有用A4紙向男同事示範遭非禮的過程,X其後在同年12月曾在住所附近見過被告。

X的男同事、偵緝警員蔡繼正供稱,去年9月9日曾與X一同前往支援組辦公室處理職務,其後X突然大叫一聲,並指稱遭人觸摸臀部,X向蔡示範動作,蔡感覺到柔軟的手由右至左掃過蔡的臀部。惟辯方在盤問下稱,當時掃過其臀部的並非手,X當時是用A4紙向蔡作出示範。

審訊下周一續,預料將傳召另外兩名女警事主。

案件編號:FLCC2440/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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