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關昨日(3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4歲抵港男旅客和兩名分別74歲和65歲的抵港女旅客,分別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5100支、5900支和8600支未完稅香煙,3人隨即被捕。他們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3月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38天至48天,以及罰款1000元至12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54歲入境女旅客涉行李內藏私煙,被判監48天及罰款1200元。海關圖片
44歲入境男旅客涉行李內藏私煙,被判監38天及罰款1000元。海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