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會條例修訂|政府擬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權力 賦權可基於國安需要 拒職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

【職工會條例/國家安全】政府計劃今年4月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修訂《職工會條例》,修訂賦權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拒絕職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規管職工會收取及使用境外勢力提供資金;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權力,包括規定職工會須備存職工會帳簿、會員登記冊等指明紀錄兩年,賦權登記局局長或獲其以書面授權的人可進入職工會或其任何分會佔用的處所查閱這些資料;賦權登記局局長可基於「會員利益理由」取消正進行解散職工會的登記等。

(左起)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梁樂文、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畢咏彤。蕭博禧攝
(左起)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梁樂文、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畢咏彤。蕭博禧攝

 

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表示,修訂考慮包括切合本地職工會現況、與《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輔相成、保障僱員在《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相關國際公約下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或不受限制,尤其基於國家安全或維護國家安全的考慮。可適當地透過法例規管。」

修例可促進香港職工會更健康發展

他稱,修例針對性維護國家安全,「不希望過度,也沒有太過廣闊」,又強調修例對合法合規職工會不會有負面影響,「窒礙到職工會發展是一定不會的。不但如此,還可促進香港職工會有更健康發展」。

《職工會條例》修訂有多項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修訂建議,包括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拒絕職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何錦標指,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訂立全面機制,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禁止已登記職工會在香港運作,被禁運作職工會即屬已解散,職工會登記局要配合取消這些職工會的登記。他稱,修訂令《職工會條例》更完整,適用於職工會新登記申請或合併申請;至於現有職工會,如基於國家安全需要取消登記,則繼續以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機制處理。

為防範境外勢力不當干預香港

修訂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境外」及「境外勢力」的定義,防範不當干預。在接受境外勢力提供資金方面,建議規定職工會事前須申報說明資金來源及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接受;須就獲批准接受的境外勢力資金保存獨立及詳細帳目,定期申報有關帳目;以及禁止相關資金用於區議會選舉、立法會選舉等指明本地選舉。

何錦標解釋,修訂是要預防一些境外勢力透過向職工會提供資金,干預香港。他強調,修訂後將有清晰機制,讓職工會更安心收取境外資金,推動勞工權益、會員福利等,「你不清晰、你有疑問就問一問我們。你跟我們說,那個機構給你錢和資金,用來做甚麼,我們看原來都是做工會工作,大家去交流,如何促進僱員的權益,我們同意、更安心,到時肯定沒問題。」

新修訂下,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拒絕的職工會的新登記或合併申請,將不設上訴機制,申請人不可就決定向法院提出上訴。何錦標稱,這與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做法一致,而職工會仍可就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畢咏彤補充,修例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執行上登記局局長會審視所有因素,亦非一人就能決定拒絕職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甚至不只是勞工處或勞福局,我們也會與保安局、律政司等等,是全盤考慮,這是很嚴肅、很重要的決定」。她稱,決定仍可能面對司法覆核挑戰,一定會「穩打穩扎」才作決定。

另外,修例建議訂明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而被定罪的人士,不得任職為職工會職員,或作為申請新職工會登記的發起人,限制不能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而獲免除。畢咏彤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7條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定義適用於本港其他法律,包括《職工會條例 》。

修例禁止職工會屬或成為境外政治性組織成員

規管職工會與境外組織聯結方面,修例容許職工會獲會員投票授權後,可屬或成為在境外設立的工人組織、僱主組織或有關專業組織的成員,職工會須在成為外國相關組織成員後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登記局局長。修例禁止職工會屬或成為任何境外政治性組織或團體的成員,亦禁止職工會職員作為任何境外政治性組織或團體的幹事。

至於與境外非已聯結組織聯結,修例規定除非獲行政長官同意,職工會不得屬或成為 這些組織的成員,而職工會的職員也不得作為這些組織的幹事。畢咏彤稱,修例以需有行政長官批准,規管本地職工會與境外非工人組織、僱主組織或有關專業組織聯結,「和你本身的職工會是相關,你去做那些組織的幹事是容許的、很合理」。

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2022年通過開設一個為期3、年薪192萬元的勞工處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協助修訂《職工會條例》。何錦標稱,有信心草案今年獲立法會通過,而相關編外職位至今年7月到期,處方計劃按既定程序向立法會申請延期,但強調不會再就修例申請增加職工會登記局人手。

記者:蕭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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