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涉殺3歲女案 女友指被告將女兒猛搖、倒掛頭撼地及淋冷水虐待 曾斥被告變態但無收歛

送貨員向坐月女友淋潑通渠水令她多處燒傷,出獄後多次虐待近3歲的女兒,涉多番猛烈搖晃對方致腦出血死亡。送貨員早前承認虐兒罪,惟否認謀殺罪續審。被告女友今(19日)於高院憶述被告「好似冇王管咁」,會無故捉女兒入厠所並用冷水淋潑致全身濕透,亦會捉住女兒的手臂前後搖晃致出現瘀傷,女友雖曾嘗試阻止被告「好變態」行為,惟被告沒有收歛反愈發粗暴。

以胸壓女兒頭部令她無法呼吸

被告案發時的女友、死者母親梁小欣今續以視像系統作供,稱2020年5月至7月與被告及女兒同住深水埗案發單位期間,被告對待女兒的態度越來越粗暴。梁憶述被告「好似冇王管咁」,她曾目睹被告3次胸壓女兒頭部。其中1次於5月某日的中午,梁在厨房煮食時,女兒與被告一同在睡房休息,當時女兒平躺床上,面朝天花板,被告赤裸上身,用心口壓在女兒的頭部,令女兒未能呼吸,歷時約5至7秒。被告鬆開上身後,梁見女兒不但面青及驚慌,更不斷哭泣,梁曾斥被告的行爲或致死者窒息,惟被告未曾理會。

一手夾頭一手淋花灑

梁小欣另供稱,被告曾於數月内5次將女兒抱進厠所,一手夾住女兒頭部,另一手持花灑向死者猛淋冷水,期間被告向梁提及「佢喊,要淋到佢唔喊先停」。女兒全身濕透,雙腿凌空嚎啕大哭。梁稱被告的暴力行爲結束後,梁將女兒抱出厠所擦身及吹頭。梁提到被告會「無端端抱佢入厠所」作出上述「好奇怪」的行爲,惟梁害怕與被告作出正面衝突。梁交代女兒與被告同住前,性格開朗及活潑,但自5月中旬與被告同住後,女兒不但開始變得沉默「成日嬲爆爆」,更會不時無故發脾氣,亦擔心犯下錯誤。

多次捉住女兒手臂猛烈搖晃致身上出現瘀傷手指印

同年6月左右,當被告與女兒單獨在睡房時,梁小欣曾目睹被告8至10次猛烈搖晃女兒,「係咁搖佢」,每次歷時將近10秒,梁斥被告「你咁搖佢,會整斷佢條頸」,惟被告未曾理會。梁庭上描述被告對女兒的搖晃行爲時,指被告與女兒面對面,有時用雙手插在女兒的腋下,有時捉住女兒的手臂前後搖晃,而女兒則不斷哭泣。其後,梁便發現女兒身上出現青色的瘀傷及手指印,即使日日塗抹去瘀膏,瘀痕都要大概3至4日才散去。

捉住女兒雙腿倒吊再頭撼地

梁小欣續稱,自己於7月13日中午在厨房煮食間,突然聽見女兒的尖叫聲,隨即見被告用雙手捉住女兒的小腿將她倒轉成頭朝下的姿勢,將女兒頭部撼落地下後再拉起,當時女兒的頭與地下相隔3至4吋。梁曾對被告提及其行爲「好變態」及或致「佢(女兒)有機會頭都爆」。梁另提及被告曾於3個月内,4至5次趁女兒在床上站立時,用手捉住女兒的小腿,並用力拉抽,令她向後跌倒。

37歲被告劉佳坪,案發時報稱送貨員,被控虐兒、謀殺兩罪。控罪指,他於 2020年5月至7月18日,故意襲擊、虐待梁雅思;另於7月29日在香港謀殺同一人。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及4男3女陪審團共同審理。高級檢控官林曉敏、黃樂同代表控方;大律師張耀良、陳思齊代表辯方。

案件編號:HCCC61/2022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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