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擬強制保險商全額理賠 山火災民無需逐項列明損失

南加山火災民「回家」,家園已被燒光只剩瓦礫。美聯社資料圖片

每有山火毀家園,不少保險公司往往要求受災屋主逐項列出損失才會接受理賠。消費者權益倡議人士批評這做法只會加劇災民的悲痛。

加州保險局長勞拉(Ricardo Lara)與州議會因此共同推動立法,要求保險公司支付100%理賠金。

據《紐約時報》報道,法案由州參議員阿倫(Ben Allen)起草,與勞拉一同共同提出,如獲通過,加州將成為全國唯一一個州,要求保險公司不用投保人逐項列出損失就要全額支付理賠金。

「投保人聯盟」(United Policyholders)代表羅根(Emily Rogan)指出,俄勒岡和科羅拉多州近年山火頻傳後通過類似立法,分別要求保險公司支付理賠上限的70%和65%。

加州這項法案僅適用於天災受損的房屋,要求保險公司不可強迫屋主交出損失清單就要百分百理賠。勞拉表示,他看到《紐時》一篇報道講述南加州阿爾塔迪納(Altadena)一名山火災民被迫列出每件被燒毀的T恤而啟發他提案,認為強迫屋主點算每件損失物品是「不人道」。

勞拉日前才發出公告,敦促保險公司自願向近日山火的災民支付100%理賠金。該公告並無法律約束力。州議會2020年通過立法,若緊急狀態地區的家庭面對全損,在毋須列出損失細節下,就能獲得保險公司理賠上限的30%。但若要取得全額理賠金,保險公司仍可要求逐項列出損失。

消費者倡議人士一直認為逐項列明損失有欠公允,更恐妨礙社區重建,為早已受苦的災民增加不可估量的壓力。

羅根更提到,即使災民提供詳細清單,包含產品型號,但保險公司仍只會支付折舊價值。若災民購買替代品,提交發票證明超過保險公司支付的殘值,保險公司才會支付差價。

法案將由州議會審議,一般在秋季表決。但阿倫表示可能會要求加快審議提早表決。雖然有少數保險公司同意支付理賠金上限,但阿倫預期法案會引發保險業反彈。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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