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夫自簽文件要求為亞當斯撤控

震驚全國的司法部「撤控行動」正式展開,在曼哈頓代理聯邦檢察官拒絕撤銷針對市長亞當斯的貪腐指控並辭職後,一名高級官員簽署了正式請求。

據《紐約郵報》報道,司法部代理副部長博夫(Emil Bove)最初命令對亞當斯提出訴訟的曼哈頓聯邦檢察官撤銷此案,但紐約南區代理聯邦檢察官薩松(Danielle Sassoon)不服從命令,寧願跟隨紐約和華盛頓至少6名檢察官的腳步辭職。

博夫的命令明確指出,駁回此案與案件的法律效力無關,最終,他本人及另外兩名華盛頓檢察官沙利文(Edward Sullivan)和培根(Antoinette T. Bacon)簽署了動議。他向法官給出的理據與向紐約檢察官給出的相同:起訴將妨礙亞當斯配合特朗普政府移民政策的能力。事實上,這是駁回刑事案件的極不尋常理由──刑事案件通常是根據事實和法律來評估,博夫難以找到願意在文件中署名的檢察官,也突顯了這一做法非常不尋常。

現在,人們的注意力將轉向曼哈頓聯邦法院負責此案的法官何戴爾(Dale E. Ho)。

亞當斯去年被指控5項罪名,包括賄賂、欺詐和要求非法外國競選捐款。他否認控罪並定於4月接受審訊。薩松在本周致司法部長的一封信中表示,檢察官準備提出額外指控,包括銷毀證據並指使他人這樣做。

亞當斯的代表律師斯皮羅(Alex Spiro)稱這是虛假指控。他說,如果檢察官掌握市長銷毀證據的證據,「他們早已提出指控」。

根據法律規定,法官可以質疑檢察官撤銷指控的決定,但他們幾乎最終也批准此類請求。紐約大學法學院法律倫理學教授吉勒斯(Stephen Gillers)表示,何戴爾可以判定亞當斯案是個罕見的例外,政府辯護並不充分。

按照通常做法,是由負責起訴案件的聯邦檢察官有責任提出駁回動議,但薩松於13日寧願辭職,她告訴司法部長不會服從毫無依據的命令。參與亞當斯案的曼哈頓聯邦檢察官於14日晚致函法官,表示他們正退出,其中包括首席檢察官斯科滕(Hagan Scotten),他已辭去南區檢察官職務。斯科滕在一封措辭嚴厲的辭職信中寫道,「任何聯邦檢察官都知道,我們的法律和傳統不允許利用檢察權影響其他公民,更不用說民選官員了。如果總統身邊沒有律師願意給他這樣的建議,那麼我預計,你最終會找到一個足夠愚蠢或足夠懦弱的人來提出(撤控)動議,但那人絕對不會是我。」

博夫在給薩松的指示中表示,他已經告訴市長的代表律師,政府不會「以撤銷刑事案件來換取亞當斯在移民執法方面的協助」。但於13日,即薩松辭職數小時後,市長表示將允許聯邦移民當局在雷克斯島監獄內開展工作。

博夫也承認駁回此案與案件的法律效力無關。 Jefferson Siegel/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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