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加古蹟縱火案 被告改為不抗辯

被告卡爾森。資料圖片

北加州奇科市( Chico)著名歷史建築「比德韋爾宅第」(Bidwell Mansion)縱火案,被控縱火的30歲男子卡爾森(Kevin Alexander Carlson)突然改變答辯,從否認控罪改為不抗辯,避免漫長審訊,但仍得面對最高11年刑期的可能。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本案5日原定召開聆訊進行狀態會議,但卡爾森突然改變答辯,改為對縱火重罪和一項使用助燃劑的刑罪加重罪選擇不作抗辯。

卡爾森改變答辯前不曾與檢察官達成協議,意味他恐怕仍會面對最高11年刑期。

《奇科紀事報》(Chico Enterprise-Record)等奇科市媒體早於5日早上率先報道卡爾森不作抗辯,引用他們前一晚從布特縣(Butte County)地檢署發出的新聞稿。

代表卡爾森的公辯律師皮爾格里姆(Larry Pilgrim)說︰「我們嘗試偷溜進去(法庭)躲開媒體,但不成功。」

卡爾森將於3月5日宣判,迄今仍於奧羅維爾(Oroville)布特縣立監獄收押,不得保釋。

皮爾格里姆透露,在檢視由多個地方和州府部門進行數周調查所匯集的數小時畫面、證據和報告後,「證據確鑿」,卡爾森就決定放棄長期公開審訊的可能,改為不作抗辯。此舉將被定罪,但並非承認犯罪。

比德韋爾宅第縱火案去年12月11日凌晨時分,造成這棟北加州歷史建築付之一炬。當局經過數周調查後,今年1月初將卡爾森逮捕。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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