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宣布,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今日(2月6日)起正式生效。調解條款表示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使用調解作為爭議解決途徑。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平台表示,去年11月,他在2024香港法律周期間宣布,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旨在促使當事人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優先使用調解作為爭議解決的途徑,落實《施政報告》中有關深化調解文化的政策措施。
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今日起正式生效。林定國fb
林定國在去年11月,於2024香港法律周期間宣布,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
政府期望透過牽頭在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以身作則,鼓勵私人公司跟隨。
律政司亦於今天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調解規則(2025版本)》。
林定國表示,律政司將為各政策局和部門提供支援及監察,確保政策順利推行。
根據政策宣言,政府將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並以此作為一般政策。調解條款列明,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使用調解作為爭議解決途徑。此外,律政司亦於今天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調解規則(2025版本)》,就調解程序訂明了一系列規則,旨在與政府合約中的調解條款一同實施。
林定國指,政府期望透過牽頭在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以身作則,鼓勵私人公司跟隨,進一步推廣「調解為先」文化。律政司將為各政策局和部門提供支援及監察,確保政策順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