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北加布特縣(Butte)小學槍擊案,當局追查到56歲槍手利頓(Glenn Litton)所用的手槍,購自亞利桑那州一名被禁擁槍的重罪犯。該名涉事男子上周在亞州被捕。
布特縣地檢署14日宣布,45歲男子北川(Jesse Kitagawa Jr.)本月9日因涉嫌非法售賣手槍給利頓而被拘控。
去年12月4日,利頓前往奧羅維爾(Oroville)羽毛河復臨學校(Feather River School of Seventh-Day Adventists),假借安排孩子入讀為名與校長見面,離開時向兩名幼稚園男童開槍,隨後吞槍自殺。
當局指,去年4月10日,本身是重罪犯的北川在鳳凰城東南方一家旅館內,以300元將手槍賣給同樣是重罪犯的利頓。兩人持槍都屬違法。
縣警判斷,利頓在交易結束後於鳳凰城一座射擊場使用該槍練習開槍和購買彈藥。去年4月19日,他乘坐灰狗客運(Greyhound)返回加州。
利頓犯案工具是未經登記的格洛克19 (Glock 19)「鬼槍」。「鬼槍」的機匣沒有序號,個人可以利用不同手槍的零件組裝而成。布特縣縣警在聯邦調查局(FBI)協助下分析涉事手槍,最後追蹤到原來槍主是亞利桑那州巴克艾市(Buckeye)一名男子。
布特縣警上月前往亞州,調查發現當地77歲老翁萊昂斯(Steven Lyons)去年4月合法地向原槍主的遺孀購買涉事手槍,然後依亞州法規將手槍轉售給北川,兩天後北川再把手槍賣給利頓。
當局解釋,雖然北川是重罪犯,但由於北川有亞州駕照,且他向萊昂斯保證他合法擁槍,因此萊昂斯並無違反亞州任何法律。
本月9日,布特縣警與鳳凰城警員合作,搜查北川鳳凰城住處,找到證據證實北川向萊昂斯購入手槍,又發現北川與利頓交易的證據。
北川日前首次過堂。法官認為有合理的理由,批准北川交保,並等候提審面對亞州馬里科帕縣(Maricopa)地檢署提出的指控。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