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民主黨議員提出法案,讓檢察官能夠直接進入執法系統,獲取警方報告等資料,以加快證據共享速度,減少因為漫長的證據移交過程,導致刑事案件因程序原因而撤銷,進而助長犯罪。
據《紐約郵報》報道,法案是由州參議員米維(Zellnor Myrie)和眾議員拉舍爾(Micah Lasher)提出。競逐紐約市長的米維在聲明中表示,2019年通過的「刑事證據開示改革」制度,旨在令辯護一方更容易獲得可用於指控他們的證據和材料,相信透過擬議的法律調整可實現這個目標。
他又指,法案可確保檢察官能夠審理案件,而不是以程序為由而撤銷案件。米維說:「我們的立法旨在減輕執法部門的行政負擔,同時繼續保護被告的正當程序權利。」
修訂後的刑事證據開示程序是在2019年通過,它要求檢察官在被告被拘留的情況下,在提審後20天內向辯護律師移交證據,如果被告獲准保釋,則需於35天內移交。
報道指,越來越多案件自此因受時間規限而被迫撤銷,2022年有關開示程序曾作出修訂,試圖增加因為檢察官不遵守證據開示規定,而駁回案件的難度。
不過米維指出,案件撤銷的數量仍高於法規生效前,他指紐約市的刑事案件撤銷率,由證據開示改革前的41%,大幅增至目前的62%。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