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公屋/打濫/現金獎/房委會】房委會昨日公布「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1月15日實施,成功舉報可獲最高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整個措施是希望起到警醒作用,要用好公屋資源不被濫用,透過計劃在公眾教育上達致效果,以及較易找出隱秘個案。
舉報濫用公屋獎︱何永賢稱挺身而出舉報 可保護良好鄰里關係
何永賢今早(9日) 在電台節目表示,設立原意希望讓有需要及住劏房的輪候公屋人士,能改善居住環境,因此要找出擁有資產、有物業等不合規濫用公屋的現有公屋住戶,設立「舉報濫用公屋獎」可以找出隱敝的個案,獲得精準的材料及線索跟進,更有效益處理濫用公屋的情況。
她指,一定要實名舉報,最終是否給予獎金,會視乎誰是最關键的證據。為免有關計劃被濫用,每宗可獲奬勵的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及面見,作出最終決定。
舉報濫用公屋獎︱教路5種可疑情況
她指,房委會表示上年度以實名舉報可供跟進濫用公屋個案約1,300宗,估算推出獎勵計劃後,以實名舉報濫用公屋的個案會倍增,即假設約2,600宗,其中成功根據確切資料向濫用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的約1,300宗。
對有意見指計劃或破壞鄰里關係,她認為,公屋住戶都不會希望鄰里間出現不恰當行為,如將公屋租予他人,有不知名的人出出入入等,這些才是破壞居住環境及破壞鄰里關係。若他們能挺身而出舉報,讓房署調查處理,反而是保護鄰里關係。
她舉出幾種比較離譜的情況,住戶如果見到鄰居有類似情況也可提高警覺:
1. 長期關門,可能意味該人根本不在該處居住
2. 如果經常有不同人出出入入,甚至有部分拖着行李箱,那就可能是已租給其他人
3. 疑似被用作商業用途,例如有人「擺幾枱麻將」從中抽水
4. 放置許多健身儀器等並非一般家庭住戶所用的器材
5. 被用作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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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強調,舉報人要在自身安全和守法情況下,用自己的觀察或不同方法取得資料,若最終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將給予舉報人獎金和感謝狀。若同一宗個案有多人同時舉報,同樣是關鍵證據,「如果大家都咁關鍵、啲資訊都咁好,咁就平分3000蚊。」或者只發放予提供最有用資料的舉報人。
她強調,舉報人需要實名舉報並參與會面,以防有人惡意胡亂舉報。不過房署亦重視舉報人身份的保密,如果舉報人領取支票時希望以各種方式秘密進行,避免「穿煲」,房署同事亦會配合。
梁文廣:濫用公屋資源才是破壞鄰里關係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在港台節目上表示,成效不能直接用能收回多少個單位作指標,反而若未來收回的數字越少就越有成效,代表計劃起到警剔作用。
他指,透過這基制的確會較易找出隱秘個案,如公屋富戶申報制度難以找到其有否內地房屋或資產,但透過其日常向朋友炫耀其資產等線索,能找出可疑個案,當局可透過與內地合作查證。
他個人認為,有關計劃不會影響鄰里關係,亦不會有人為了這3000元而錄音,或弄虛作假及整蠱居民等。反而濫用公屋資源的行為,對輪候公屋的人不公、將公屋單位租出,影響保安、管理及衞生等,才是破壞鄰里關係。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為,在發出遷出通知書前,當局應先仔細調查,或許住戶有特殊家庭情況、精神問題或特別原因,未必是濫用公屋,以免出現冤枉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