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遙距泊車/立法會】有議員關注當局應放寬使用電動車配備功能的限制,以讓更多新型號的電動車可進口。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運輸署一直對引進新汽車科技保持開放態度,適時審視科技發展及與業界緊密聯繫以聽取意見,並考慮道路安全、本港交通狀況,以及考慮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規管經驗,來制定相關的法例及技術指引,以促進業界引進新科技。他透露年內會修例放寬多兩項新技術使用,包括遙距泊車。
他又指,在本港任何車輛包括電動車,需參照有關技術指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規定,通過運輸署的車輛審批機制,以確保車輛在設計、構造及排放上,符合法例的要求等,才可獲登記及在道路上使用。
擬今年內提交修例建議
他指經考慮多項因素,除了未允許車輛駕駛座前視像顯示器播放行車以外的資訊,以及司機不能在車外遙距泊車外,運輸署已批准現有市場上全部先進駕駛輔助功能裝設於車上,包括自動泊車、車輛側撞警示、自動防流等。當局正積極跟進法例修訂工作,計劃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在確保道路安全下,讓汽車業引入目前不准使用的兩項功能。
邱達根:業界希望能容許啟動自動泊車系統
提出質詢的科技創新界邱達根表示,曾以問卷形式向多間電動車商了解目前有那些功能被限制使用,業界普遍希望放寬車輛停泊時,內置視像顯示器可播放汽車錄像或其他資訊,以及容許啟動自動泊車系統。他提到,在2022年11月已提出類似質詢,當時局方已稱會修例放寬功能等,如今年內交到立法會審議已經遲了2年,關注當局如何可以與時並進,以引入更新的科技。
林世雄解釋,2022年10月就電動車的功能與立法會討論,原訂於2023年修例,但由於相關工作橫跨不同技術範疇而影響修例時間。他強調,電動車科技日新月異,很難現在去預計日後有那些新技術,但認為運輸署及業界保持緊密溝通,有新功能來到可以先做一些功夫,希望車來到香港時盡快做審批。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