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做膝蓋手術卻被「截肢」

一對來自河濱縣的夫婦聲稱丈夫手術出現嚴重失誤而導致截肢,他們正對加州大學提起訴訟。

《洛杉磯時報》報道,妻子麗莎(Lisa Wolff)聲稱爾灣加大醫學中心外科醫生切斷丈夫韋恩(Wayne Wolff)腿上的動脈而非靜脈,並試圖掩蓋錯誤。

三天來,前創傷室護士麗莎不斷懇求檢查,以找出丈夫遭受「難以忍受」長期疼痛的根本原因。

但她聲稱,醫生、外科醫生和其他醫護人員不聽,忽視CT掃描或超音波掃描等請求,反而開了越來越多但最終無效的止痛藥,並謊報病情。

麗莎指出,三天後,醫護人員終於採取行動,但為時已晚。韋恩前往接受膝關節手術,最終導致下半條腿截肢。

根據訴訟內容,2023年11月,韋恩被加大醫學中心專門從事運動醫學的骨科醫師王鼎驊(Dr. Dean Wang)診斷為左內側半月板撕裂和輕度膝關節炎。去年4月3日,韋恩在妻子陪同下赴醫手術。據訴訟內容顯示,在長達兩個半小時的手術中,王涉嫌割傷一條血管,需要35分鐘才能止血,同時失血約一公升。

訴訟書中稱,王告訴麗莎,他在手術中割破靜脈,導致韋恩失血兩百至250毫升,之後對傷口進行燒灼。沃爾夫夫婦聲稱,王實際上切斷膕動脈,而該條動脈是膝蓋和小腿的主要供血動脈。他們表示,醫生應該很容易根據脈動血液判斷被切斷的是動脈,而不是靜脈。

沃爾夫是名57歲的電工,他一直忍受持續不斷的疼痛。訴訟內容顯示,醫護人員提供多種藥物來治療疼痛,包括芬太尼、10至15毫克劑量的羥可酮、地勞迪德和氯胺酮,但均成效甚微。

第一天晚上,麗莎請其他醫生和護士做CT掃描或超音波掃描,以確定為何丈夫會遭受與膝關節手術不符的疼痛程度。訴訟稱,當晚一名醫生和護士表示,擔心無法在韋恩的腳中找到脈搏。隔日上午,王醫生進行複查仍找不到脈搏,韋恩告知腳底開始失去知覺,無法移動腳和腳趾。探視結束時,王告訴夫婦倆,他將離開兩日參加會議。在醫生不在情況下,夫妻倆仍多次要求進行超音波檢查。

最終,4月5日,夏爾馬醫生(Dr. Abhinav Sharma )於下午安排超音波檢查,但最終被取消,訴訟稱,該行為是由王所為。這對夫婦在訴訟中表示,當晚,一名護士長曾威脅麗莎,若她不離開,便會叫保全來抓她。疲憊的她最終只好回家。

王於4月6日返院並選擇手術檢查韋恩的左腿。訴訟稱,由於擔心部分的腿已壞死,他下令進行緊急血管攝影。訴訟稱,最初,王告訴麗莎,她的丈夫膕動脈出現血栓,可能需要截肢。血管外科醫生Samuel Chen隨後進行血管造影,腿部血流恢復。

然而,陳醫生告知麗莎,由於王醫生燒灼膕動脈,她丈夫的小腿缺血,沒有輸血。三天後,王對腿部進行手術,試圖觀察是否恢復跡象和血流,但組織卻開始壞死。

麗莎詢問王為何取消授權超音波檢查,以及為何從未下令進行檢查以確定脈搏缺失的原因。據訴訟內容顯示,王對兩個問題回答均是:「我不知道。」

4月14日,外科醫生切除了韋恩的下半條腿。▍洛杉磯訊  ▍

麗莎沃爾夫拍攝丈夫兩條腿之間的明顯差異。橙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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