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人,要坦白

先前說起「別帶給人壞消息」,只是對「外人」,可是對「家人」,卻一定要坦白。

  當中有重大分別。譬如,你收到消息:公司將炒要好的同事,跑去告訴他,似是有造是造非,幸災樂禍之嫌。

  但要是得悉自己被炒,將消息告訴家人,則是信任、分享、共同承擔,甚至是一種責任的顯示。

  不可弄錯。通常對待家人,以「不想他們擔心」為理由,隱忍不說,豈料因此造成更大的誤會與風波。

  像朋友患癌病,竟沒告訴母親。又有朋友被炒,沒通知妻子,由得她像 婆般,在外邊購物及吃喝玩樂。

  甚至有朋友搞移民,居然連家\xf9堛漸S弟姊妹也隱瞞:不告別,不致謝,不問候,就此一走了之。

  疑似犯罪潛逃。但即使犯法,也應該向家人坦白,否則落難之時,還有誰會施以援手?更惡劣的,是連父母也背棄,完全罔顧親情倫理,令人心寒。

  尤其是這幾年,許多人的價值觀扭曲,任由情緒先行,造出一連串錯誤的決定,從此越走越遠,回頭太難。

  通常去到這地步,最後把關的,只剩下「家人」,卻連他們也摒棄,以為可以投靠朋友,或宗教團體。

  卻不知人際關係\xf9媕Y,親疏有別,通常以血緣去區分。我與你非親非故,請你飲茶食飯尚可,讓你長期租屋平住,為小朋友供書教學,只有同屬「家人」才會關照。

  身在香港,尚且如此,孤身在外地,長貧難顧,難免有面色看。於是開始發牢騷:「朋友變心!」又埋怨「生日冇人理」之類,怨得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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