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到九龍灣取維修好的汽車,早上十點半,經過啟祥道、宏照道交界,遠遠見警車及救傷車閃燈,個心立時一沉。
緩緩駛過,哎呀,慘情,見到一架被撞翻的電單車橫臥路上,旁邊有一男子已陷昏迷,另一女傷者則仍有意識。
回家看新聞,原來是對六十開外夫婦,驅車前往飲茶,轉交通燈時被一輛私家車撞到飛起,私家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一次意外,一方可能坐監,另一方則拆散一對夫婦,生離死別。
過去數十年,N咁多人問我有冇興趣\u63f8電單車,一律非常堅決回應——絕對冇!
事實,年輕時不少老友覺得\u63f8電單車好型,尤其車住美女招搖過市時,更會惹來沿途艷羨目光,非常威風。
不過,到底電單車是「人包鐵」的交通工具,極度高危,就算你百分百小心,但只要有其他司機鹵莽,不小心輕輕一撞,已可令你輕則斷骨,重則從此半身不遂,甚至死亡。
生命之中,有一段日子的見聞,令我立下鐵心——誓不\u63f8電單車。
正是1976年,在美國加州遇上交通意外,當年駕著小巴,雖則「鐵包人」,但一撞,仍受重傷斷腳爆頭,初步治療後,運回香港,送入瑪麗醫院骨科留醫。
整整兩個月,幾乎晚晚見到有鐵騎士因各種形式交通意外入院。多數斷手斷腳,不停呻吟,痛到嗌救命,最觸目驚心其中一位為跣胎,成架電單車攝入巴士底,你話可以傷得幾重?
一日又一日見到本來好「威風」的電單車駕駛者,不少變為殘廢,令臥在病床的我不停問:「值得嗎?」答案當然是——絕對不值。故此,當時已立下決心,永遠向\u63f8電單車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