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一個名叫沙白的四十二歲上海女子,作為二十多年晚期紅斑狼瘡患者,決定在當日於瑞士安樂死。她本身是一名博主,在赴死之旅的每一天,都拍片記錄下了感受。最後一日,她優雅地坐在鏡頭前,講述著明日的計劃,語氣輕鬆,態度灑脫,她決定在最後一日,帶上幾樣物件——一本朋友寫的書,一條項鏈,和父親送的圍巾。
因為沙女士本身是博主,此事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很多人欣賞她的灑脫和勇氣,更加敬佩與她一起去瑞士陪伴她的八十多歲父親。但每到這時,總有人評論「這麼多患者都在積極治療,在經歷容貌變化,她這叫尊重生命?」這實在是太典型和令人討厭的言論!「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總有人站在道德高地指手畫腳。甚麼叫尊重生命?就是尊重自己的人生,為自己而活,而不是所謂的為了家人或別的甚麼而痛苦地存活。評論區很多人共情,「任何一個經歷過家人病重而死的人,都會明白安樂死的重要性。」沙女士的尿毒症必須兩日做一次透析維持生命,儘管如此,她仍然保持著容貌的整潔美麗,輕鬆自如地在鏡頭前講述著自己的生活,我認為這是尊重生命。
還有一個非常典型的言論,一旦這種事情涉及女性,就總有人認為她是怕「容貌不美」而拒絕治療,好像女人就是要貪靚,連命也不要。首先,病痛的苦何止容貌受損這一點?再說,就算是,這也是她的自由。努力活下去,固然值得敬佩,但美麗地活著,也是一種自我要求和尊嚴。
生命可輕如鴻毛,也可重如泰山,尊重他人想要離開的心願,也是尊重生命的一種表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