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9月巴黎殘奧會的馬拉松比賽中,西班牙選手埃琳娜.康戈斯特(Elena Congost)本該獲得銅牌。她的成績為3小時0分48秒,比第四名選手快了不止3分鐘。可惜,最終卻因為一個意外,被取消比賽資格,與銅牌失諸交臂。
根據比賽規則,需要領跑員一路領跑的選手,在整個比賽過程中,兩個人都不能鬆開繩索。但是,在距離終點僅剩下幾公尺時,康戈斯特的領跑員卡羅爾(Mia Carol)突然因為抽筋而摔倒,出於本能反應,康戈斯特鬆開了繩索,試圖幫助他,之後重新牽住繩索。這個動作在短短一秒鐘內發生,最終兩人一起衝過終點。
可是,不管鬆開繩索的動機是甚麼,康戈斯特確實是違反了比賽規則,也因為這樣,她的成績被取消了。
對此,康戈斯特本人當然很失望,她堅持她並不是作弊,而是出於人性的本能去扶助一個摔倒的人,不該因此受罰。
康戈斯特的法律團隊已向多個體育組織提交了申訴,包括國際奧委會及國際殘奧會等,要求得回銅牌資格。康戈斯特的律師認為,僵硬的比賽規則不該剝奪一個運動員辛勤努力的結果,而真正的體育精神,其實是應該褒獎人性的光輝的。
但事件引起兩極反應。有些人認為,運動規則存在的意義,是為了確保運動比賽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即使它嚴苛或者死板,也不應該為了個別事件破壞規則。也有人認為,體育運動著重團隊精神,尤其是視障運動員和領跑員之間,更形成了相濡以沫的關係,平衡運動規則和運動員本身的人性反應,是個值得深入研究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