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子)
如果要吸「中東資金」,鎖匙一定在《古蘭經》,正如你要了解西方文化,入門先要看《新舊約聖經》。
不是要你信,亦不是要你認同,但要是不了解,或強將我們的一套,硬加在對方身上,必定會有災難性後果。
最基本如「男女平權」,《古蘭經》早在公元7世紀,已明示兩性平等,女性不僅在家庭內,擁有管治及繼承權,甚至可出來工作,得到整個社會、法律,以及金融制度的支持。
同期的中國,正是唐朝盛世,女性可以攀上權力巔峰;阿拉伯世界則是自由貿易,女性可以出來經營生意。
唯一的禁忌是觸犯宗教規條,看《一千零一夜》,最常發生的是「通姦」(9月28日《為何情夫總是「黑」?》)。
因為他們對婚姻極之認真,而婚姻是家庭的基石,由此延伸到生育(不避孕)、理財,以至繼承等,一點也不可以含糊。
在現代人眼中,認為他們對女性的「歧視」,宗教原意是「保護」:像規定女性出外要包頭、禁穿露體服裝、外遊要男性陪同等等,看似不自由,其實是捍衛。
直至今時今日,外國人要入境沙地阿拉伯,酒店預約列明:「當地法律規定,未婚男女不得同住一房,住宿業者若要求提供結婚證明文件,旅客有責任配合。」
「欲下榻同間客房之夫婦,必須出示婚姻證明。」原文照錄,非同兒戲。
他們的婚姻法,比中國傳統的「三書六禮」更嚴謹,雙方家庭要簽定協議,普及至平民百姓,其原意,亦是對男女的一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