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男公務員涉於九龍城文具店內偷拍他人私密部位,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莫子聰應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3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不得返回案發地點。
男被告吳永倫,報稱公務員,他被控於2025年11月11日,在香港九龍城獅子石道36號地下「光雅文具」內拍攝X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及不理會以上述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案件編號:KCCC3173/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