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犯罪集團涉從內地招攬成員來港,透過互聯網開設「數字銀行」戶口及利用預製的自拍短片通過人臉驗證,操控「傀儡戶口」清洗犯罪得益。警方早前聯同內地公安採取行動在香港及內地拘捕共3名懷疑骨幹成員,當中包括一名32歲商人,他涉於去年1月至今年4月清洗逾1000萬元犯罪得益,暫被控3項「洗黑錢」罪,今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保釋申請被拒,押後至明年1月8日再訊。
被告盧海馳,被控於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3個分別為渣打銀行、恒生銀行及南洋商業銀行的戶口內共約1000萬港元,全部或當中部分為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財產。
控方今天申請案件押後12個星期,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被告其他銀行戶口是否有洗黑錢跡象、他曾否與其他持雙程證來港人士一起開戶、及檢驗被告手機等。辯方提出保釋申請,惟遭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拒絕,被告須還押候訊。
案件編號:ESCC2699/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