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歲保安於2020年4月至7月間先後提交19份申請,虛報自己經營2間茶葉店和17間美甲店,試圖欺詐共186萬元「防疫抗疫基金」。男保安早前承認2項企圖欺詐罪,原訂今於區域法院判刑,惟辯方需時準備被告的醫生報告,故申請押後。法官練錦鴻遂再押後判刑至12月4日,期間被告續須還押。練官指案件拖延5年花費公帑,「再押後對我自己嘅職責交代唔到」。
辯方透露,目前尚未有病理報告顯示被告確診腦退化或柏金遜症,遂申請押後待準備辯方的醫療報告,有可能會傳召醫生作供。練官批准押後申請,惟指出案件至今已拖延近5年,情況「極之不令人滿意」,又謂拖延期間花費的亦為公帑,「再押後對我自己嘅職責交代唔到」。
被告唐康繼,早前2項企圖欺詐罪,案情指被告須提交相片及帳單等以申請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紓困措施、即「零售業資助計劃」和「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但被告所交的17間美甲店相片完全相同,是源於另一間與其無關的美甲店,而茶葉店交易記錄上所涉的八達通卡更在被告家中搜出。
案件編號:DCCC489/2021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