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旬男醫生2020年3月在尖沙嘴海港城停車場內向其私人診所護士上下其手,將手伸入女方的連身裙以打圈方式撫摸女方左邊乳房,更表示「你咁靚,可唔可以錫你一啖」。裁判官曾慶東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他非禮罪成,儘管辯方質疑事主向被告做「Sugar Daddy」未遂才作指控,惟曾官認為被告之舉豈不是正中事主下懷,認為辯方說法不合情理,終判處被告監禁6星期。
衝動犯案致名譽受損或未能繼續行醫
曾官判刑時指,被告經歷5年的審訊後獲裁定其中一項非禮罪脫,惟被告要事主兩度出庭回憶不愉快的經歷,庭上明顯見事主的情緒波動大,期間更要中斷審訊待事主平復心情。被告是事主的老闆,而事主亦需要這份工作,事主要鼓起很大的勇氣挺身而出指證被告,案發後事主更即日辭職。曾官念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並非預謀犯案,因一時衝動犯案,重犯機會低。而本案會導致被告名譽受損,要接受醫務委員會的紀律聆訊,其後能否繼續行醫,亦存不確定因素,念其工作性質對社會有貢獻,終判處他監禁6星期。
辯方「sugar daddy」之說與被告供詞互相矛盾
曾官引述被告在警誡下的供詞,指案發當日事主X主動拖被告的右手,被告亦承認有用手掃X的大腿,伸手入X的連身裙撫摸其腰部,並對X説「你咁靚,可唔可以錫你一啖」。曾官引述辯方說法,指X因要求被告做「sugar daddy」不果後,才作出這些指控。曾官直指,既然被告已問X可否進行親密舉動,對X而言豈不是正中下懷,認為辯方的說法與被告的供詞有矛盾。
X與被告關係良好無理由誣告
曾官裁決時指,X在診所工作時,二人關係良好,故沒有理由污衊被告犯案。再加上,X一直沒有向被告示愛,案發時屬首次單獨用膳,若X有意圖想被告做「Sugar Daddy」,不可能工作至案發前都沒有跡象,認為辯方的說法不合情理。辯方另質疑,X作供時未能清晰提及當時有否佩戴安全帶,惟曾官認為被告在警誡下已提及伸手入X的連身裙撫摸其腰部,顯示即使有佩戴安全帶,被告仍有機會能伸手入內的可能,終裁定被告1項非禮罪成。
經上訴及兩次審訊至今歷時5載
辯方代表求情指,被告1960年柬埔寨戰亂時出生,年幼喪父,其後流落到泰國難民營,輾轉下到澳洲讀醫科。被告1994年來港執業,與妻子育有3名女兒,家庭須依賴他供養。被告現患睡眠窒息症,須靠呼吸機入睡。被告亦因本案感到焦慮。被告上次判刑時已還押21天,案件歷時至今已5年之久,經歷了上訴及兩個審訊,今裁定被告的1項非禮罪脫。而且被告並非在上班時間及地點犯案,不認為此案牽涉違反誠信,望法庭輕判。
應邀共晉午膳前問X:係咪想做我girlfriend
綜合庭上證供,X現年27歲,案發時21歲,自2017年起任被告診所的助理護士,負責處理文書事務。在2020年3月14日上午工作後,X首次與被告單獨用膳,X乘坐被告七人車前往尖沙咀海港城午膳,登車時乘坐在駕駛座後方。二人到埗下車後,被告突然拖住X的手,X當時「呆咗」,問「你係咪當我女呀」,被告則回應指「一半一半啦」。被告更在用膳期間揚言能資助X 進修護理課程,亦有問X「你係咪想做我girlfriend」。
突襲摸胸兼不斷說「我失控」
用膳後,X重新坐上駕駛座後座,惟被告突然俯身進入車廂內「半個身烏咗入車廂」,更欲拉開X的口罩。其後,被告用手隔著X的外衣以打圈方式撫摸其左胸,不久後更將手伸入X的連身裙,隔著胸圍撫摸X的左邊乳房,歷時大約1分鐘,期間被告不斷稱「我失控,我失控,我控制唔到」。
現年65歲被告關國安,報稱醫生,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14日在尖沙嘴海運大廈停車場及其私家車內猥褻侵犯女子X。
案件編號:KCCC790/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