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海關對旅客攜帶現金有數額限制,若超過指定限額,應提出申報。近日,羅湖海關查獲藏匿未申報港幣114.2萬元出境案,折合約104.6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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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辦公廳通報,羅湖海關關員在對出境旅客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女性旅客進入海關監管區未向海關申報,且神情異常,隨即對其進行攔截檢查。經檢查,在該旅客腰腹部查獲放在束腹褲內且使用橡筋固定的大量未申報港幣。

羅湖關員截停該名女子,發現其攜帶大量港幣北上。微博@海關發布

涉案金額有多達114萬港元。微博@海關發布

女子將大量港幣收藏在腰腹和腳上。微博@海關發布

關員點算未申請的港幣數量。微博@海關發布


涉案女子被截查。微博@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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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15天內攜帶港幣首次出境時,限額為等值5000美元,超出額度的海關不予放行。如確需攜帶超出限額的大量現鈔,應事先到外匯管理部門或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