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30日)下午約三時突擊搜查大埔廣福里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
該單位內一名85歲姓黃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單位內七名本地女子及三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48至83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兩張電動麻雀枱、四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一千一百五十元現金。
該名85歲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而另外八名被捕人士則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